熱點時評:樓倒了,購房者隱性權利有沒有坍塌
熱點時評:樓倒了,購房者隱性權利有沒有坍塌
有時,生活就這么“變態”:明明是一場驚世慘禍,事后我們竟還暗自慶幸。比如,上海在建住宅樓倒塌事故發生的時間若稍有差池,則其“災難沖擊波”將是現在的無數倍———要是發生在交房之后或人流密集時分,后果不堪設想!
27日早晨,上海市閔行區一在建13層住宅樓整體倒塌,造成一名民工死亡。由于此樓尚未交付使用,所以沒有居民傷亡———不幸中的萬幸。目前,有關部門正加強周邊建筑物的安全檢測,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雖然原因尚在調查,但熟悉的“天災論”還是適時跳將出來。北京科技大學金龍哲教授表示,“樓房倒塌的主因要從地質方面來考察”,比如河床沖刷,地面淪陷等方面的原因。地質論或隸屬于天災論,但即便主因在“天災”,也并不表明我們事前什么都不能做。就如人類雖然還不能預測地震,但環太平洋地震帶上的人,卻可以在提升建筑防震烈度,在緊急避震演練、民間志愿者的救援訓練,在基礎通訊設施建設、物資儲備等方面做好充分準備。這至少能增加人們在災難突臨時的存活幾率。
同樣,就算此次事故有地質因素在內,是否證明監管方和施工方就全無責任呢?顯非如此。開工前,相關部門是否進行過科學縝密的地質論證?有沒有遇到在難以抵抗的公關誘惑面前而放松標準心存僥幸的情況?畢竟,13層樓拔地而起,至少要經過規劃、施工許可、招投標、資質管理、施工圖審查、工程監理等眾多環節。如果這環環相扣的監審都無懈可擊,又何至于在樓轟然倒塌之后,才祭出“地質原因”呢?
假如上述環節,像武漢經適房“6連號”事件一樣事先都被一一打通了關節,那在這官商利益共同體形成之時,鏈條式的權力潰敗其實就已腐蝕掉了本應堅如磐石的建筑根基。出現質量問題甚至釀成今日慘劇,也就像搖出“6連號”一樣,雖概率極低但仍可能殘忍而真切地出現,不由你不信!
當然除了可能存在的監管疏漏,直接負責項目建設的開發商和建筑商自然更難脫干系。比如,此前防汛墻的毀損,地下車庫的過度開挖,這些被懷疑與此次事故有直接關聯的行為都需要解釋。在13層樓“連根拔起”后裸露出的“淺表式根基”,能讓人聯想到震區學校廢墟中露出的鋼絲代替鋼筋的一幕。雖然沒那么夸張,但記者還是發現地基樁有些是空心的,其橫截面也有稀疏細孔。這是否屬于“偷工減料”的“豆腐渣工程”,公眾特別是已于此購房的業主亟需一個權威而令人信服的解釋。但記者再三聯系,其開發商、物管和建筑公司的電話都無人接聽,比周森鋒市長躲媒體的功夫還扎實。
此外,在今年不少地方的樓市高歌猛進“量價齊升”的語境下檢視此次事故,其間有沒有開發商如貪吃蛇一樣,瘋狂趕進度希望搶占此輪樓市黃金檔,而貪多求快忽視建筑質量的因素呢?或許值得認真反思。
透過這起極端事件,可以進一步思考的地方其實還很多。之前社會全部精力幾乎都集中于高房價,而這可能遮蔽了一個更致命的問題———房屋質量。質量為本,安全第一,才應是購房的第一關注要素。還有包括房屋預售制度,事故后的退房、索賠問題,也都需要制度化解決方案。每年消協公布的數據也顯示,有關房屋問題的投訴,長期居于榜首。要命的是,購房者竟然連消法中“消費者”的法律地位都不具備,這更加劇了購房者身上“弱勢”的色彩,很多權益都遭到隱性剝奪。而可悲的是,我們還要長期對此盤剝習以為常。正是這樣的權利困境,讓開發商們有恃無恐地“偷工減料”、制訂霸王條款。從此層面上說,除了這次倒下的13層樓,那些每每維權乏力而又投訴無門的購房者,是否一直就處于一種隱性的“權利坍塌”狀態呢?對此的權利救贖又何時才能到來?
更多詳情請查詢: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w.zjgwy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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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早晨,上海市閔行區一在建13層住宅樓整體倒塌,造成一名民工死亡。由于此樓尚未交付使用,所以沒有居民傷亡———不幸中的萬幸。目前,有關部門正加強周邊建筑物的安全檢測,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雖然原因尚在調查,但熟悉的“天災論”還是適時跳將出來。北京科技大學金龍哲教授表示,“樓房倒塌的主因要從地質方面來考察”,比如河床沖刷,地面淪陷等方面的原因。地質論或隸屬于天災論,但即便主因在“天災”,也并不表明我們事前什么都不能做。就如人類雖然還不能預測地震,但環太平洋地震帶上的人,卻可以在提升建筑防震烈度,在緊急避震演練、民間志愿者的救援訓練,在基礎通訊設施建設、物資儲備等方面做好充分準備。這至少能增加人們在災難突臨時的存活幾率。
同樣,就算此次事故有地質因素在內,是否證明監管方和施工方就全無責任呢?顯非如此。開工前,相關部門是否進行過科學縝密的地質論證?有沒有遇到在難以抵抗的公關誘惑面前而放松標準心存僥幸的情況?畢竟,13層樓拔地而起,至少要經過規劃、施工許可、招投標、資質管理、施工圖審查、工程監理等眾多環節。如果這環環相扣的監審都無懈可擊,又何至于在樓轟然倒塌之后,才祭出“地質原因”呢?
假如上述環節,像武漢經適房“6連號”事件一樣事先都被一一打通了關節,那在這官商利益共同體形成之時,鏈條式的權力潰敗其實就已腐蝕掉了本應堅如磐石的建筑根基。出現質量問題甚至釀成今日慘劇,也就像搖出“6連號”一樣,雖概率極低但仍可能殘忍而真切地出現,不由你不信!
當然除了可能存在的監管疏漏,直接負責項目建設的開發商和建筑商自然更難脫干系。比如,此前防汛墻的毀損,地下車庫的過度開挖,這些被懷疑與此次事故有直接關聯的行為都需要解釋。在13層樓“連根拔起”后裸露出的“淺表式根基”,能讓人聯想到震區學校廢墟中露出的鋼絲代替鋼筋的一幕。雖然沒那么夸張,但記者還是發現地基樁有些是空心的,其橫截面也有稀疏細孔。這是否屬于“偷工減料”的“豆腐渣工程”,公眾特別是已于此購房的業主亟需一個權威而令人信服的解釋。但記者再三聯系,其開發商、物管和建筑公司的電話都無人接聽,比周森鋒市長躲媒體的功夫還扎實。
此外,在今年不少地方的樓市高歌猛進“量價齊升”的語境下檢視此次事故,其間有沒有開發商如貪吃蛇一樣,瘋狂趕進度希望搶占此輪樓市黃金檔,而貪多求快忽視建筑質量的因素呢?或許值得認真反思。
透過這起極端事件,可以進一步思考的地方其實還很多。之前社會全部精力幾乎都集中于高房價,而這可能遮蔽了一個更致命的問題———房屋質量。質量為本,安全第一,才應是購房的第一關注要素。還有包括房屋預售制度,事故后的退房、索賠問題,也都需要制度化解決方案。每年消協公布的數據也顯示,有關房屋問題的投訴,長期居于榜首。要命的是,購房者竟然連消法中“消費者”的法律地位都不具備,這更加劇了購房者身上“弱勢”的色彩,很多權益都遭到隱性剝奪。而可悲的是,我們還要長期對此盤剝習以為常。正是這樣的權利困境,讓開發商們有恃無恐地“偷工減料”、制訂霸王條款。從此層面上說,除了這次倒下的13層樓,那些每每維權乏力而又投訴無門的購房者,是否一直就處于一種隱性的“權利坍塌”狀態呢?對此的權利救贖又何時才能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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