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關于公開招聘公路路政執法人員的公告 7月6日至7日報名
為加強對舟山連島工程跨海大橋的路政管理和超限治理,根據《舟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舟人勞公[2007]167號)要求,決定近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table][tr][td=1,1,103]招聘單位
[/td][td=1,1,46]單位性質
[/td][td=1,1,90]崗位
[/td][td=1,1,51]招聘人數
[/td][td=1,1,51]學歷要求
[/td][td=1,1,180]專業要求等
[/td][td=1,1,97]備注
[/td][/tr][tr][td=1,1,103]舟山市連島工程跨海大橋超限運輸檢測站
[/td][td=1,1,46]經費自理
[/td][td=1,1,90]超限運輸路政執法
[/td][td=1,1,51]10名
[/td][td=1,1,5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td][td=1,1,180]專業不限,要求熟悉計算機操作,取得汽車駕駛證
[/td][td=1,1,97]舟山戶籍或舟山生源。具有國家乒乓球或羽毛球二級運動員以上資格的可不限戶籍和汽車駕駛證。
[/td][/tr][/table]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要求舟山戶籍的以2009年7月5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09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09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碩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九種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為7月6日、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為:舟山市公路管理局組織人事科(新城行政中心3號樓6樓609室),咨詢電話:0580—2285177、2285160。
3、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駕駛證和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舟山生源的應提供入大學時原常住戶口遷出(注銷)記錄的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并攜帶1寸彩照2張,填寫好《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經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者發放準考證。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報名人數一般應達到計劃數的3倍,如果報名人數不足,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報名收費按照浙財綜字[2007]7號規定,每人40元。
四、考試時間、內容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為2009年7月18日,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含寫作),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一般按招聘職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經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辦法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的各50%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體檢標準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考察標準《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如體檢、考察不合格,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替補。
六、公示及聘用
1、經考察合格人員,按照職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浙江省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登記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2009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學歷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3、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做到客觀、公平、公正。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舟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w.zjgwyw.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