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臺新規私自收養孩子有望上戶口
杭州出臺新規私自收養孩子有望上戶口
昨天,杭州市民政、公安、司法、衛生、人口計生五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解決杭州市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以妥善解決被私自收養的未成年人在落戶、入學、繼承等方面的問題,讓他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保障。
2009年4月1日 是道“時間關”
《實施意見》主要集中處理2009年
4月1日之前發生的杭州市公民私自收養子女的有關問題。2009年4月1日后,公民撿拾棄嬰的,一律到當地公安部門報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門送交當地社會福利機構或民政部門指定的撫養機構撫養。公民私自收養子女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肅處理。公民申請收養子女的,應向社會福利機構提出申請。
1999年4月1日,《收養法》修改決定施行前杭州市公民私自收養子女的,依規定,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公證。《收養法》修改決定施行后按不同情況處理。收養人符合《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私自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撿拾證明不齊全的,收養人到棄嬰和兒童發現地的區、縣(市)民政部門申請辦理收養登記。
私自收養的子女 可登記集體戶口
收養人具備撫養教育能力,身體健康,年滿30周歲,先有子女,后又私自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親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或者先私自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后又生育子女的,可以經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計生部門核實,并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處理后,經棄嬰和兒童發現地的區、縣(市)民政部門初審合格,由社會福利機構辦理入院登記手續,登記集體戶口。最后由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公告查找棄嬰和兒童的生父母,對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按照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棄嬰和兒童予以辦理收養手續。
單身男性收養女棄嬰 須相差40歲
單身男性私自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女性棄嬰和兒童,年齡相差不到40周歲的,由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動員其將棄嬰和兒童送交當地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指定的社會福利機構撫養。
但是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私自收養女性棄嬰和兒童,后因離婚或者喪偶,女嬰由男方撫養,年齡相差不到40周歲,撫養滿一年的,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事實公證書,以及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或者其妻死亡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辦理收養登記。
如果杭州市有公民私自收養子女的,請及時與民政部門聯系,咨詢具體辦理程序和有關事宜。
下城區民政局收養登記處: 中山中路419號 87251371
上城區民政局收養登記處: 江城路417號 87922664
西湖區民政局收養登記處: 體育場路538號 85113846
拱墅區民政局收養登記處: 文一路29號 88399791
江干區民政局收養登記處: 采荷路34號 86960591
濱江區民政局收養登記處: 江南大道100號 87702070
蕭山區民政局收養登記處: 城廂街道西河路51號 82659231
余杭區民政局收養登記處:臨平邱山大街460號 86242079
富陽市民政局收養登記處: 春秋南路62號 63325854
建德市民政局收養登記處: 新安江街道新安東路36號 64780308
臨安市民政局收養登記處:錦城街道小王子路158號 63722664
桐廬縣民政局收養登記處: 迎春南路288號 64221310
淳安縣民政局收養登記處: 千島湖鎮排嶺南路43號 64821875
更多詳情請查詢: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w.zjgwyw.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