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財政解讀:建立社區經費保障機制
浙江財政解讀:建立社區經費保障機制
社區矯正作為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為保證浙江省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開展,省財政按照社區矯正對象每人每年2000元標準的70%和30%,分別給予經濟欠發達縣(市、區)和其他地區社區矯正工作經費補助。各地根據當地社區矯正對象人數予以相應經費保障并列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
2008年,省財政共轉移支付2342萬元。截至2008年6月底,浙江省社區矯正試點范圍已擴大到全省11個市49個縣(市、區),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27000余人;矯正期滿解除10000余名;社區矯正對象的再犯罪率為0.1%,低于全國試點地區1%的平均水平,不僅有力地支持了中國特色刑罰執行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而且合理地配置了資源、降低了刑罰執行成本、增強了刑罰效能,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抗,最大限度地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點評:搞好社區矯正試點工作,對于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刑罰執行制度,促進罪犯的改造與回歸,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浙江省于2004年起進行社區矯正試點,并于2006年建立浙江省社區矯正財政保障機制,對社區矯正專項工作經費的保障標準、保障范圍、省財政補助額度及其管理和使用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對浙江省社區矯正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更多詳情請查詢: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w.zjgwy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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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省財政共轉移支付2342萬元。截至2008年6月底,浙江省社區矯正試點范圍已擴大到全省11個市49個縣(市、區),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27000余人;矯正期滿解除10000余名;社區矯正對象的再犯罪率為0.1%,低于全國試點地區1%的平均水平,不僅有力地支持了中國特色刑罰執行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而且合理地配置了資源、降低了刑罰執行成本、增強了刑罰效能,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抗,最大限度地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點評:搞好社區矯正試點工作,對于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刑罰執行制度,促進罪犯的改造與回歸,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浙江省于2004年起進行社區矯正試點,并于2006年建立浙江省社區矯正財政保障機制,對社區矯正專項工作經費的保障標準、保障范圍、省財政補助額度及其管理和使用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對浙江省社區矯正工作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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