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余姚市事業單位招聘90名工作人員公告
2009年余姚市事業單位招聘90名工作人員公告
因事業發展需要,根據《余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0名。
一、招聘職位、指標(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
余姚市生源2009年大專及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大專及以上學歷、余姚市常住戶口、年齡35周歲以下的其他社會人員。
公務員、事業人員(包括已確定為我市教育、衛生等事業編制人員的擬聘用對象)、現役軍人、全日制高校在讀學生不能報考。
三、應聘基本條件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二)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歷、職業資格等招聘條件;
(三)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四)常住戶口入戶時間截止2009年7月24日;
(五)招聘職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招聘程序、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體檢、考察、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時間:8月1-2日兩天(8:30至16:30)。
地點:余姚市人才開發服務中心(南河頭路2號5樓)。
辦法:報考者持本人戶口。w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和本人信息頁原件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證書(境外學歷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和招聘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填寫《2009年余姚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2),并接受資格初審。
報考者每人限報一個職位,一經報名不能改報,多報無效并取消報考資格。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職位指標3倍或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
8月19-20日兩天(8:00至17:00),報名者憑身份證到余姚市人事局(市政府大院內)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擬定于8月22日統一組織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門,滿分均為100分,閉卷考試。
面試。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指標以1∶3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測試口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求實精神等(個別職位另有規定除外)。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成績合成:考試成績=筆試總成績÷2×60%+面試成績×40%。
(三)體檢。面試合格者進入體檢。先根據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平列的,依次按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筆試成績高者排列在先,下同)按招聘職位指標以1:1的比例組織體檢。體檢參照2009年寧波市考錄公務員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并在本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筆試、面試、考試成績和體檢結果將在余姚人才網公布。
(四)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為事業人員者淘汰(附件3:2009年余姚市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人員條件),并在本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為擬聘用對象,經公示7天無異議的,按權限批準(已參加工作的擬聘用對象,并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好與原單位終止人事關系手續)后辦理報到聘用手續;有異議的,經核實如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空缺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如無合適對象,允許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人事代理,經試用期或見習期滿并經
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自謀職業。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相關規定
(一)有關報考政策和具體要求及事項,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報名表自行下載,可在報名前預先填寫。
(二)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職稱和等級均包括以上層次,報名時必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
(三)工作時間計算到2009年8月止,按12個月為1年計算,凡在全日制學校讀書期間不能計算工作時間。
(四)非集體戶口的社會人員,應提供戶口簿;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在我市辦理戶口入戶手續的,須提供有戶口遷出記錄的原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高校入學前的戶口所在地證明(戶籍或生源地放寬的職位作相應處理)。
(五)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六)所有職位均應按已經明確的專業要求報考,其他相近相關等專業不能報考。
(七)所需報名資料請在報名時一次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關有效資料而影響報名資格初審的,作不予報名處理;報考者本人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但還需帶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現場報名與資格初審,僅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八)報考人員對本次招聘公布、公告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7天內向余姚市人事局反映。
(九)本公告由市人事局負責解釋。招聘咨詢電話(工作日):0574-62712807;投訴電話:0574-62702547。
余姚市人事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