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啟事
上海市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啟事
虹口區是上海中心城區之一。區域內服務經濟發展活躍,形成了以航運服務業為特色,知識服務、商務休閑共同發展的良好格局,城市面貌日新月異,民生保障完善和諧。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員40名。國資系統財務總監1-2名。
一、專業人員
(一)招聘對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基礎理論扎實,學習(或工作)成績優良,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和組織協調能力;
4、身體健康;
5、具備擬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三)招聘職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過程分為初審、面試、政審和體檢四部分。根據人員基本情況及所學專業等總體情況對應聘人員進行篩選,按招聘職位數的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根據面試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和政審人員名單。綜合體檢和政審情況,最終確定錄用人選。
進入面試人員,面試當天需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推薦表等有關材料。
2、社會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工作證、勞動手冊等有關材料,其中留學回國人員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有關問題說明
1、錄用人員行政關系進入上海市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上海市虹口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2、上海市虹口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與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一年一簽,三年為限。
3、上海市虹口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根據錄用人員填寫的意向職位、專業特長、工作經歷和用人單位崗位需求等情況,將錄用人員委派到區機關有關部門、街道工作。
4、錄用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等,比照對應國家、本市和本區有關事業單位的標準執行。
(六)招聘咨詢
咨詢電話:25658113
二、財務總監
(一)招聘對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本科以上社會人員,具有財會、審計類中級職稱(含)以上,并有五年以上主管集團公司財務方面工作經驗或專業工作經歷,
2.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條件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二)招聘職位
虹口區國資系統歸口管理單位(房地產、物業、商業企業)財務總監1-2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較強的法制觀念,遵紀守法,獨立履職,廉潔奉公。
3.具有較扎實的企業財會專業知識和現代企業管理基礎知識,較熟悉經濟、財務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4.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具有審計事務所工作經歷的,優先錄用。
5.身體健康,品行端正,信譽良好,盡職敬業。
(四)招聘程序
招聘過程分為初審、面試、體檢、政審四部分。根據人員基本情況及所學專業等總體情況對應聘人員進行篩選,根據面試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名單。綜合體檢和政審情況,最終確定錄用人員。
進入面試人員,面試當天需提供:
個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工作證、勞動手冊從業相關證明材料及發表過文章等。其中留學回國人員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有關問題說明
1.薪酬待遇。錄用人員實施年薪制,年薪標準稅前不低于25萬(包括個調稅、繳交養老金等四金)。
2.勞動合同。錄用人員與虹口區國資委下屬區國資經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首次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6個月。
3.崗位目標責任書。錄用人員要簽訂崗位責任書。載明職業操守、工作職責、工作紀律、薪酬方式、考核內容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六)招聘咨詢
咨詢電話:25658636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者可于2009年7月30日登錄“上海虹口”門戶網站下載報名表格,填寫并打印(請用A4紙雙面打印);
2、帶好報名表于2009年8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4:00到四平路421弄20號(虹口區人才服務中心)辦理現場報名手續(附近公交有576、55、910、123、14、147、863至臨平北路站),或于2009年8月10日前將報名表郵寄至飛虹路518號1105室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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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區是上海中心城區之一。區域內服務經濟發展活躍,形成了以航運服務業為特色,知識服務、商務休閑共同發展的良好格局,城市面貌日新月異,民生保障完善和諧。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員40名。國資系統財務總監1-2名。
一、專業人員
(一)招聘對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或社會人員。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基礎理論扎實,學習(或工作)成績優良,有較強的分析、解決問題和組織協調能力;
4、身體健康;
5、具備擬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三)招聘職位
職位 |
專業 |
職位要求 |
研究生 |
本科生 |
總計 |
行政與文秘 |
中文、社會學、文秘、行政管理等 |
有較強政策研究、文字綜合和組織協調能力。 |
5 |
5 |
10 |
經濟 管理 |
經濟管理、工商管理、區域經濟、經濟學、市場營銷、金融學、房地產等 |
具有一定的經濟管理專業知識和政策水平,較強的文字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
5 |
3 |
8 |
城市管理與規劃 |
建筑學、土木工程、城市規劃、工民建、給排水、環境保護等 |
掌握城市規劃與管理知識及政策法規,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有較強的文字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
7 |
5 |
12 |
法制 工作 |
法學、法學基本理論、憲法與行政法等 |
具有一定的法律專業知識,有較強的文字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
5 |
5 |
10 |
|
|
|
22 |
18 |
40 |
(四)招聘程序
招聘過程分為初審、面試、政審和體檢四部分。根據人員基本情況及所學專業等總體情況對應聘人員進行篩選,按招聘職位數的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根據面試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和政審人員名單。綜合體檢和政審情況,最終確定錄用人選。
進入面試人員,面試當天需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推薦表等有關材料。
2、社會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工作證、勞動手冊等有關材料,其中留學回國人員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有關問題說明
1、錄用人員行政關系進入上海市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上海市虹口人力資源管理中心。
2、上海市虹口人力資源管理中心與錄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一年一簽,三年為限。
3、上海市虹口人力資源管理中心根據錄用人員填寫的意向職位、專業特長、工作經歷和用人單位崗位需求等情況,將錄用人員委派到區機關有關部門、街道工作。
4、錄用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等,比照對應國家、本市和本區有關事業單位的標準執行。
(六)招聘咨詢
咨詢電話:25658113
二、財務總監
(一)招聘對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本科以上社會人員,具有財會、審計類中級職稱(含)以上,并有五年以上主管集團公司財務方面工作經驗或專業工作經歷,
2.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條件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二)招聘職位
虹口區國資系統歸口管理單位(房地產、物業、商業企業)財務總監1-2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較強的法制觀念,遵紀守法,獨立履職,廉潔奉公。
3.具有較扎實的企業財會專業知識和現代企業管理基礎知識,較熟悉經濟、財務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4.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具有審計事務所工作經歷的,優先錄用。
5.身體健康,品行端正,信譽良好,盡職敬業。
(四)招聘程序
招聘過程分為初審、面試、體檢、政審四部分。根據人員基本情況及所學專業等總體情況對應聘人員進行篩選,根據面試成績,按1:1比例確定體檢名單。綜合體檢和政審情況,最終確定錄用人員。
進入面試人員,面試當天需提供:
個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工作證、勞動手冊從業相關證明材料及發表過文章等。其中留學回國人員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有關問題說明
1.薪酬待遇。錄用人員實施年薪制,年薪標準稅前不低于25萬(包括個調稅、繳交養老金等四金)。
2.勞動合同。錄用人員與虹口區國資委下屬區國資經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首次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6個月。
3.崗位目標責任書。錄用人員要簽訂崗位責任書。載明職業操守、工作職責、工作紀律、薪酬方式、考核內容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六)招聘咨詢
咨詢電話:25658636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者可于2009年7月30日登錄“上海虹口”門戶網站下載報名表格,填寫并打印(請用A4紙雙面打印);
2、帶好報名表于2009年8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4:00到四平路421弄20號(虹口區人才服務中心)辦理現場報名手續(附近公交有576、55、910、123、14、147、863至臨平北路站),或于2009年8月10日前將報名表郵寄至飛虹路518號1105室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
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09年7月25日
200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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