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范文:食品安全問題申論標準表述(1)
申論范文:食品安全問題申論標準表述(1)
食品安全背景:
廣義的食品安全實際上包括了數量的概念,比如農業部門提供的糧食充足與否;而如今,食品安全通常指質量而言,主要指食品包含有毒、有害物質,影響人體健康的問題。
餐桌上的污染已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而在轉型期的中國,這個問題表現得更加嚴峻。曾幾何時,媒體上關于食品安全的負面報道一個接一個。紅心鴨蛋查出蘇丹紅、福壽螺吃出線蟲病、多寶魚檢出違禁藥物、面粉里調白塊超標、粉絲中發現致癌物等等,如此信息接觸多了,讓人似乎不知道吃什么才安全。在食品生產過程中究竟存在什么問題?
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的現狀:
一、初級農產品源頭污染較重。有的產地環境污染、污水澆灌、濫用甚至違禁使用高毒農藥;工業三廢、城市廢棄物的大量排放,造成許多有毒、有害物質滲入土壤中;飲用水中含菌量高、重金屬含量高;飼養禽畜非法使用生長激素及瘦肉精這些大大降低了農產品消費安全性。
二、食品生產加工領域假冒偽劣問題突出。有的濫用或超量使用增白劑、保鮮劑、食用色素,有的摻雜使假,生產假酒、劣質奶粉,用地溝油加工食用油等,許多生產者在生產中不會使用安全生產工藝進行種植、加工,從而造成食品安全問題。
三、食品流通環節經營秩序不規范。有些企業在食品收購、儲藏和運輸過程中,過量使用防腐劑、保鮮劑,部分經營者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變質食品,還有的在農村市場、城鄉接合部及校園周邊兜售三無食品、假冒偽劣食品。
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的原因:
一、食品的小作坊式分散化生產。從近年發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問題看,幾億農民分散生產農產品,幾十萬小作坊隨意制作各種食品,他們使用的設備簡陋、技術水平落后、衛生狀況惡劣、產品質量難以得到控制。食品生產從田間到餐桌的環節越來越復雜,給監管工作帶來極大的難度,國家質檢總局調查的45萬個食品生產企業中,10人以下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有35萬家,29%的企業無標生產,60%的企業出廠不檢驗或根本不具備檢驗能力,這些小作坊數量多、規模小、分布散、條件差、工藝亂,食品質量和安全難以保證。如何有效解決食品小作坊難題,已經成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決定我國食品安全水平的突出問題。
二、食品安全法律體系不夠完善。一是食品法律法規的系統性和完整性較差,涉及食品監管的法律法規如《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農業法》等,僅僅對食品質量作了一些概要性規定,有較大的法律監管盲區,且《食品衛生法》確定的執法主體職責與現實情況有所脫節,不適應多個部委共同按職能分段監管的現狀。二是食品法律法規的條款籠統,操作性差,一些法律法規規定的比較原則和寬泛,有些條款甚至完全過時,對實際問題約束力較低,操作性不強。三是食品法律法規的罰則較輕,法律效力不夠,相比西方發達國家極其嚴厲的懲罰力度而言,缺乏威懾力。四是食品安全監管配套法律法規未出臺,執法力度不夠。
三、食品安全監管行政機構設置不合理,職責不明確。在食品安全綜合監管方面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監督管理部門多,如水產品的監管就涉及到包括漁業、質監、食監、衛生防疫、檢驗檢疫和工商等部門。部門間的職能交叉、重復執法、重復抽檢、執法缺位、監管空白等現象較為突出,部門之間形不成合力,監管責任難以落到實處。
四、食品質量安全的技術支撐體系不完善。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共有各類檢驗機構數萬個,行政色彩濃厚,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檢測設備、檢測技術落后,很難為食品質量監管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此外,由于部門障礙,檢測報告的法律效力不被廣泛承認,造成了檢測資源的不必要浪費。而不同環節的檢測,必然導致監管效果的不同。如工商部門為了整治流通市場食品安全,制訂了一系列商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試圖通過進行經常性的市場抽檢發現問題。但由于處于管理鏈條的最末端,發現問題時危害往往已經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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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背景:
廣義的食品安全實際上包括了數量的概念,比如農業部門提供的糧食充足與否;而如今,食品安全通常指質量而言,主要指食品包含有毒、有害物質,影響人體健康的問題。
餐桌上的污染已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而在轉型期的中國,這個問題表現得更加嚴峻。曾幾何時,媒體上關于食品安全的負面報道一個接一個。紅心鴨蛋查出蘇丹紅、福壽螺吃出線蟲病、多寶魚檢出違禁藥物、面粉里調白塊超標、粉絲中發現致癌物等等,如此信息接觸多了,讓人似乎不知道吃什么才安全。在食品生產過程中究竟存在什么問題?
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的現狀:
一、初級農產品源頭污染較重。有的產地環境污染、污水澆灌、濫用甚至違禁使用高毒農藥;工業三廢、城市廢棄物的大量排放,造成許多有毒、有害物質滲入土壤中;飲用水中含菌量高、重金屬含量高;飼養禽畜非法使用生長激素及瘦肉精這些大大降低了農產品消費安全性。
二、食品生產加工領域假冒偽劣問題突出。有的濫用或超量使用增白劑、保鮮劑、食用色素,有的摻雜使假,生產假酒、劣質奶粉,用地溝油加工食用油等,許多生產者在生產中不會使用安全生產工藝進行種植、加工,從而造成食品安全問題。
三、食品流通環節經營秩序不規范。有些企業在食品收購、儲藏和運輸過程中,過量使用防腐劑、保鮮劑,部分經營者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變質食品,還有的在農村市場、城鄉接合部及校園周邊兜售三無食品、假冒偽劣食品。
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的原因:
一、食品的小作坊式分散化生產。從近年發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問題看,幾億農民分散生產農產品,幾十萬小作坊隨意制作各種食品,他們使用的設備簡陋、技術水平落后、衛生狀況惡劣、產品質量難以得到控制。食品生產從田間到餐桌的環節越來越復雜,給監管工作帶來極大的難度,國家質檢總局調查的45萬個食品生產企業中,10人以下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有35萬家,29%的企業無標生產,60%的企業出廠不檢驗或根本不具備檢驗能力,這些小作坊數量多、規模小、分布散、條件差、工藝亂,食品質量和安全難以保證。如何有效解決食品小作坊難題,已經成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決定我國食品安全水平的突出問題。
二、食品安全法律體系不夠完善。一是食品法律法規的系統性和完整性較差,涉及食品監管的法律法規如《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農業法》等,僅僅對食品質量作了一些概要性規定,有較大的法律監管盲區,且《食品衛生法》確定的執法主體職責與現實情況有所脫節,不適應多個部委共同按職能分段監管的現狀。二是食品法律法規的條款籠統,操作性差,一些法律法規規定的比較原則和寬泛,有些條款甚至完全過時,對實際問題約束力較低,操作性不強。三是食品法律法規的罰則較輕,法律效力不夠,相比西方發達國家極其嚴厲的懲罰力度而言,缺乏威懾力。四是食品安全監管配套法律法規未出臺,執法力度不夠。
三、食品安全監管行政機構設置不合理,職責不明確。在食品安全綜合監管方面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監督管理部門多,如水產品的監管就涉及到包括漁業、質監、食監、衛生防疫、檢驗檢疫和工商等部門。部門間的職能交叉、重復執法、重復抽檢、執法缺位、監管空白等現象較為突出,部門之間形不成合力,監管責任難以落到實處。
四、食品質量安全的技術支撐體系不完善。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共有各類檢驗機構數萬個,行政色彩濃厚,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檢測設備、檢測技術落后,很難為食品質量監管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此外,由于部門障礙,檢測報告的法律效力不被廣泛承認,造成了檢測資源的不必要浪費。而不同環節的檢測,必然導致監管效果的不同。如工商部門為了整治流通市場食品安全,制訂了一系列商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試圖通過進行經常性的市場抽檢發現問題。但由于處于管理鏈條的最末端,發現問題時危害往往已經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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