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洞頭縣教育局2009年公開招聘教師
根據《洞頭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結合本縣師資需求情況,經研究,決定從2009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中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圍:
洞頭縣生源,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指標及報考對象:
學段學科—指標數(共20名)—招考對象、條件
中學電子—1名—電子技術相關專業本科畢業生
中學心理健康教育—1名—心理健康教育相關專業本科畢業生
初中語文—1名—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畢業生
初中科學—1名—科學相關專業本科畢業生
初中數學—1名—數學專業本科畢業生
初中社政—1名—社政相關專業本科畢業生
中學體育—2名—體育專業本科畢業生
中小學美術—1名—美術專業本科畢業生
小學英語—1名—英語專業?萍耙陨袭厴I生
小學數學—1名—數學、理科方向?萍耙陨袭厴I生
小學語文—1名—語文、文科方向?萍耙陨袭厴I生
小學體育—5名—體育專業?萍耙陨袭厴I生
學前教育—3名—學前教育?萍耙陨袭厴I生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09年8月6日至8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洞頭縣教育局政工科(北岙鎮上街45號,泓宇賓館605室,電話:63482326)。
3、報名時報考者須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及相關榮譽證書、加分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照片一張等資料,如實填寫《洞頭縣2009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4、經資格審核后組織考試。
四、考試形式及時間、地點
1、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滿分各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所有分數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①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含教育學、心理學、基礎教育新課改理論等),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范圍,各學科采用統一試卷。
②面試:面試為課堂教學(上課)。課堂教學按所報考學段學科確定教材內容(學前教育不分學科)。主要考查報考者的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方法、教學過程、教師素養)、教學效果等。
2、考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8月11日上午9:00-11:00,地點設在洞頭縣教師進修學校。面試(上課)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加分
符合條件的農村獨男戶、兩女戶與獨女戶,按照《洞頭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洞頭縣實施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洞政發〔2008〕48號,可登陸“洞頭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網”查閱)的規定,農村獨男戶、兩女戶的予以總成績加2分,農村獨女戶的加4分。
六、錄取和使用辦法
1、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含加分)分學段學科按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成績(含加分)相同者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2、我局按照“崗位設置優先保證外島學校師資需求”的原則,對被錄取的對象實行統一調配。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不予錄用:
(1)面試成績中,若“語言表達能力”或“課堂教學組織能力”單項得分低于該項分值60%的;或總成績未達60分的;
(2)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進行體檢(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規定執行),體檢結果不合格的;
(3)有精神病史的;
(4)經過政審,考生在高校學習期間表現差,受學校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5)提供虛假證明,弄虛作假的;或在考試中作弊的。
七、其他規定
1、被取消錄用資格或錄用對象自動放棄就業的,由本學科未錄用人員中分數高者替補。
2、被錄用對象由用人學校與畢業生本人簽訂一年見習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3、見習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①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稱職)的;②在教職工聘任制中確定為試聘的;③請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④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⑤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完成正常教學工作任務的。
相關文章
一、招考范圍:
洞頭縣生源,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指標及報考對象:
學段學科—指標數(共20名)—招考對象、條件
中學電子—1名—電子技術相關專業本科畢業生
中學心理健康教育—1名—心理健康教育相關專業本科畢業生
初中語文—1名—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畢業生
初中科學—1名—科學相關專業本科畢業生
初中數學—1名—數學專業本科畢業生
初中社政—1名—社政相關專業本科畢業生
中學體育—2名—體育專業本科畢業生
中小學美術—1名—美術專業本科畢業生
小學英語—1名—英語專業?萍耙陨袭厴I生
小學數學—1名—數學、理科方向?萍耙陨袭厴I生
小學語文—1名—語文、文科方向?萍耙陨袭厴I生
小學體育—5名—體育專業?萍耙陨袭厴I生
學前教育—3名—學前教育?萍耙陨袭厴I生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09年8月6日至8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洞頭縣教育局政工科(北岙鎮上街45號,泓宇賓館605室,電話:63482326)。
3、報名時報考者須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及相關榮譽證書、加分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照片一張等資料,如實填寫《洞頭縣2009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4、經資格審核后組織考試。
四、考試形式及時間、地點
1、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滿分各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所有分數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①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含教育學、心理學、基礎教育新課改理論等),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范圍,各學科采用統一試卷。
②面試:面試為課堂教學(上課)。課堂教學按所報考學段學科確定教材內容(學前教育不分學科)。主要考查報考者的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方法、教學過程、教師素養)、教學效果等。
2、考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8月11日上午9:00-11:00,地點設在洞頭縣教師進修學校。面試(上課)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加分
符合條件的農村獨男戶、兩女戶與獨女戶,按照《洞頭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洞頭縣實施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洞政發〔2008〕48號,可登陸“洞頭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網”查閱)的規定,農村獨男戶、兩女戶的予以總成績加2分,農村獨女戶的加4分。
六、錄取和使用辦法
1、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含加分)分學段學科按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成績(含加分)相同者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2、我局按照“崗位設置優先保證外島學校師資需求”的原則,對被錄取的對象實行統一調配。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不予錄用:
(1)面試成績中,若“語言表達能力”或“課堂教學組織能力”單項得分低于該項分值60%的;或總成績未達60分的;
(2)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進行體檢(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規定執行),體檢結果不合格的;
(3)有精神病史的;
(4)經過政審,考生在高校學習期間表現差,受學校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5)提供虛假證明,弄虛作假的;或在考試中作弊的。
七、其他規定
1、被取消錄用資格或錄用對象自動放棄就業的,由本學科未錄用人員中分數高者替補。
2、被錄用對象由用人學校與畢業生本人簽訂一年見習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3、見習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①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稱職)的;②在教職工聘任制中確定為試聘的;③請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④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⑤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完成正常教學工作任務的。
八、本通知解釋權歸縣教育局。
點擊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