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務員熱點時評:車改不宜因噎廢食走回頭路
3個月前,杭州進行了公務用車改革——取消專車,改為發放相應車貼,節約歸己,超支不補。這無疑是一種進步,改總比不該好,這為各地的車改提供了思路。
眼下,該市又準備在局級領導干部中探索一個車改新模式——“包干用車”,本人不領車貼,所有公務用車由公車服務中心提供。消息一出卻立引質疑:局長不領車貼重新用公車,這與之前“局長專車”有何差別?這是否意味著杭州車改出現回潮?
表面上看,“包干用車”與“局長專車”還是有區別的,杭州市發改委副主任、車改辦主任何新根解釋說:一方面,“包干用車”不包括上下班,嚴格限定在公務活動范圍內;另一方面,單位不配車,用車由公車服務中心提供,車輛不固定,而且用車情況都有記錄,便于監督。
果真如此,“包干用車”確實不是原有公車使用制度的復辟,而是一種全新的公務用車方式。然而,鑒于以前公車使用的常識,要想對“包干用車”進行監督,恐怕是難上加難。試問,在一個層級觀念根深蒂固的社會,無論是公務還是上下班,領導要用車,司機有勇氣拒絕嗎?再說了,讓一個司機去舉報局長公車私用,可能嗎?正如一名機關駕駛員所說,領導要用車,不管什么時候,照樣隨叫隨到。
由取消專車改為發放車貼,其效果應該是立竿見影的,“3個月來,首批21家試點機關單位用車補貼比車改前公車開支下降了32%”,即是最好的說明。理論上說,任何一種改革都是在不斷摸索中前進,車改也不例外。然而,杭州在發放車貼的基礎上,還要再留個尾巴,為局級干部再探索一種“包干用車”的新模式,本質上并不是要把車改往縱深推,而是對既得利益者的一種妥協,其理由更是經不起推敲——局長們覺得打車不方便。
這個理由聽起來很是荒唐,局長們覺得打車不方便,潛臺詞就是到時影響了公務,可不要怪他們。可是想一想,那些天天坐公交車上班的人,難道就覺得方便了。是不是覺得擠公交不方便,就可以不上班了?公車的性質說到底是為公務服務的,而不是給官員提供方便的,以局長打車不方便為由,由發放車貼再改為“包干用車”,其背后體現的是對以前公車的迷戀,是權力對公車私用不方便發出的牢騷和不滿。“車改前必須6點趕到單位取車,6點半出車,7點半到領導家樓下,送他家小孩到學校,然后返回,8點半前接領導到單位。”杭州某市級機關駕駛員的話可謂對“不方便”的最好注解。
公車改革總比不改強,只要能尋求一個總體上的平衡,能減輕公車開支的隱性負擔,我們都應當支持。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遼陽弓長嶺區的車改因輿論壓力而暫停、杭州車改局長不領車貼重新用公車,不能不說是個遺憾。
車改不能在質疑聲中停滯不前,更不能淺嘗輒止,因噎廢食,甚至出現回潮,走回頭路。車改需要一些地方先站出來試點,因為試點可以試出經驗,試點可以試出問題,提供新思路。但每年8萬元的車補、局長重用公車又告訴我們,把改革的主導權交還給既得利益者,或者因為既得利益者的反對就急于為車改“留尾巴”、“打補丁”,這樣的車改很難前進,弄不好還會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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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該市又準備在局級領導干部中探索一個車改新模式——“包干用車”,本人不領車貼,所有公務用車由公車服務中心提供。消息一出卻立引質疑:局長不領車貼重新用公車,這與之前“局長專車”有何差別?這是否意味著杭州車改出現回潮?
表面上看,“包干用車”與“局長專車”還是有區別的,杭州市發改委副主任、車改辦主任何新根解釋說:一方面,“包干用車”不包括上下班,嚴格限定在公務活動范圍內;另一方面,單位不配車,用車由公車服務中心提供,車輛不固定,而且用車情況都有記錄,便于監督。
果真如此,“包干用車”確實不是原有公車使用制度的復辟,而是一種全新的公務用車方式。然而,鑒于以前公車使用的常識,要想對“包干用車”進行監督,恐怕是難上加難。試問,在一個層級觀念根深蒂固的社會,無論是公務還是上下班,領導要用車,司機有勇氣拒絕嗎?再說了,讓一個司機去舉報局長公車私用,可能嗎?正如一名機關駕駛員所說,領導要用車,不管什么時候,照樣隨叫隨到。
由取消專車改為發放車貼,其效果應該是立竿見影的,“3個月來,首批21家試點機關單位用車補貼比車改前公車開支下降了32%”,即是最好的說明。理論上說,任何一種改革都是在不斷摸索中前進,車改也不例外。然而,杭州在發放車貼的基礎上,還要再留個尾巴,為局級干部再探索一種“包干用車”的新模式,本質上并不是要把車改往縱深推,而是對既得利益者的一種妥協,其理由更是經不起推敲——局長們覺得打車不方便。
這個理由聽起來很是荒唐,局長們覺得打車不方便,潛臺詞就是到時影響了公務,可不要怪他們。可是想一想,那些天天坐公交車上班的人,難道就覺得方便了。是不是覺得擠公交不方便,就可以不上班了?公車的性質說到底是為公務服務的,而不是給官員提供方便的,以局長打車不方便為由,由發放車貼再改為“包干用車”,其背后體現的是對以前公車的迷戀,是權力對公車私用不方便發出的牢騷和不滿。“車改前必須6點趕到單位取車,6點半出車,7點半到領導家樓下,送他家小孩到學校,然后返回,8點半前接領導到單位。”杭州某市級機關駕駛員的話可謂對“不方便”的最好注解。
公車改革總比不改強,只要能尋求一個總體上的平衡,能減輕公車開支的隱性負擔,我們都應當支持。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遼陽弓長嶺區的車改因輿論壓力而暫停、杭州車改局長不領車貼重新用公車,不能不說是個遺憾。
車改不能在質疑聲中停滯不前,更不能淺嘗輒止,因噎廢食,甚至出現回潮,走回頭路。車改需要一些地方先站出來試點,因為試點可以試出經驗,試點可以試出問題,提供新思路。但每年8萬元的車補、局長重用公車又告訴我們,把改革的主導權交還給既得利益者,或者因為既得利益者的反對就急于為車改“留尾巴”、“打補丁”,這樣的車改很難前進,弄不好還會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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