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障體系建設
8月28日,浙江召開省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會議指出要著眼于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體系,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加快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相關養老保障制度相銜接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確保城鄉居民老有所養。會議要求,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堅持覆蓋城鄉、惠及全民;堅持政府主導和城鄉居民自愿參保相結合;堅持低水平起步、積極穩妥推進;堅持權利與義務對應,鼓勵長繳多得、多繳多得。
據介紹,浙江省將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拓展到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城鄉居民。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現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金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組成。今年,該省要全面啟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各設區市都要確定1個縣 (市、區)列入國家或省試點。從2010年1月1日起,凡符合條件、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按規定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參保人所在市、縣 (市、區)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等困難群眾的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將給予適當補貼。
點擊分享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