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中行政法知識考查精要解讀(4)
七、行政程序
相關問題
(一)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程序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權力和實施行政活動過程中所遵守的方式、步驟、順序以及時限的總和。
(二)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則
其基本原則有:程序法定原則;相對方參與原則;效率原則;程序公正原則。
(三)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1)聽證制度:聽證是指行政機關在作出影響相對方權利義務之前,舉行聽證會,聽取相對方的意見和建議的程序。聽證制度是法律、法規對聽證程序所作出的具體規定。
(2)時效制度:是行政程序效率原則的具體體現。它主要針對行政機關而言,如行政機關在相對方依法提出某種許可申請后,必須在法定期限內予以答復;也適用于相對方,如相對方在法定期限內不履行行政法所確定的義務,就會受到行政強制執行。
(3)回避制度:行政機關決定和處理其管轄范圍內的各種事項或裁決相應爭議,其工作人員如與所決定處理事項或裁決的爭議有某種利害關系,應主動或依當事人申請予以回避。
(4)行政救濟制度:在相對方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影響其自身權利義務的行政決定或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法律應當為其提供申請復議、提起訴訟、申訴等獲得救濟的途徑與機會,從法律程序上有力地保障相對方的合法權益,使其合法權益在可能或已經遭受損害時通過法律獲得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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