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務員熱點時評正確對待公眾質疑
實事求是地說,這在一定程度上歸咎于一些地方和部門工作理念上的偏差。比如“釣魚執法”事件,堂堂區級執法部門,竟多年以這種有悖于法治精神的手段牟求私利;而且,幾天前還在咬緊牙關否認,隨即迫于壓力又公開承認道歉。試問,如此兒戲公權、這般習慣性抵賴,怎能保證其公眾信任度絲毫無損?
類似現象并不罕見。某區政府采購的學生床,竟然腐如朽木一睡就塌;“羅彩霞”冒名頂替,可安然大學畢業;高考民族加分造假,在某地竟成“風尚”……這些個案,暴露某些地方和部門的小氣候、潛規則。群眾的眼光是雪亮的,“狼來了”游戲一旦再三上演,公眾自會本能去探尋背后的潛臺詞,猜測暗處是否潛藏另一種真實。
對此,有關部門首先要學會習慣公眾質疑。公民社會的發育,一個重要標尺便是公眾的質疑精神。唯有公民敢于并能夠對公共事務行使“質疑權”和知情權,方能確保其曬到太陽,杜絕公然抵牾民意。其次,受質疑的部門,亦應胸懷良藥苦口、忠言逆耳之心,虛懷若谷地聽取、甄別群眾呼聲。“知政失者在草野”,百姓的質疑和批評,公仆們理應“有則改之”,避免在同一個地方兩次跌倒;亦應“無則加勉”,不斷改進政務服務質量,把好事做好。
當然,對政府部門的創新和惠民之舉,公眾也宜保持必要的善意、理解和鼓勵。一些地方和部門敢于首吃“螃蟹”,如率先落實公交優先、加推經適房,或率先上網公開各政府部門預算……遺憾的是,一些質疑者抓住這些創新之舉中的漏洞,大加鞭撻——殊不知,正是這些明顯超前的苛責,可能壓制甚至“棒殺”這種創新熱情,最終讓它們退縮回“大多數”的常態。如此“槍打出頭鳥”,既是對創新者的不公平,也可能損害自己的利益。
營造和諧社會,前提就是相互信任。這既要政府部門以身作則,取信于民,亦需公眾善意、耐心的質疑和鼓勵。二者缺一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