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務員考試熱點時評“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能走多遠
北京大學8日晚正式對外公布了此前流傳甚久的“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的實施方案。憑知名人士的推薦信便可獲得一流大學的招生面試資格,從此不再是紙上談兵。按照此方案,部分地區中學校長的一紙推薦信一旦通過北大相關部門的審核,其推薦的學生便可以免考,直接進入面試階段。這部分招
生人數原則上控制在北京大學本科招生計劃人數的3%以內,具體人數則視申請中學以及中學推薦學生的情況而定。
北大將實行中學校長推薦制的消息傳來,引發了坊間熱議,不乏支持者,但更多的則是質疑聲。應該說,一個尚未運行成熟的新生事物,遭遇各種輿論激辯,是很正常的。
人們之所以有種種質疑,最主要的原因無疑是公平焦慮,擔心校長推薦制會導致教育不公平,所謂的自主招生會淪為傷害教育公平的游戲,會成為官員子弟、富人子弟或與校長有關系的人的盛宴。這種擔心有沒有必要?在今年兩會上,華中科技大學校長、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培根就直言:“當前的自主招生還是有一些問題。我做了幾年大學校長也感到,實際上說白了也是社會誠信不足的反映。現在的自主招生在很大的程度上成為了某些分數不怎么夠,在邊緣狀態的學生進入高校的一個手段。”
當然,現在就斷定北京大學擬實行的校長推薦制,也會出現這種情況,既顯得武斷也屬于言之尚早。但是,如果認為該校長推薦制,在制度設計上完美無暇,無懈可擊,同樣是輕率和盲目的。
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為杜絕暗箱操作,校長推薦制在制度設計上趨向于公開、透明,作出了許多制度性的防范,并進行了懲戒性的制度配套,比如,中學校長所具有的推薦資質并非終身制。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該中學及校長的推薦資質;而獲推薦的學生,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學生的資格。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校長推薦制仍然存在讓人看不懂的地方。
比如,根據北大的方案,招生對象是北京、天津、重慶、黑龍江、吉林、江蘇、浙江、河南、湖南、湖北、廣東、陜西、新疆等省(區、市)綜合素質優秀或學科特長突出的高中畢業生。這就使人疑問,為何是上述地區?信息不甚充分,報道也語焉不詳,這就讓人頗費猜測。
此外,招生對象是“綜合素質優秀或學科特長突出的高中畢業生”,該如何界定綜合素質?如果綜合素質是指擁有各種特長,顯然對出身農家的孩子不利,因為他們從小缺乏相應的特長訓練,再加上拘囿于當地不甚優質的教育資源,很難“綜合素質優秀”。如此一來,他們就會失去被推薦的機會。事實上,“素質要全面考量,一個所謂的高考狀元的素質不一定比一個農村的孩子素質更高”。培根說:“只要維持公平的教育機會,貧窮就不會變成世襲,就不會一代一代世世代代地窮。”如果厚城市學生薄農村學生,顯然也是不公平。
再比如,不是全國所有的中學校長都具有推薦資格。據北大招辦介紹,從11月9日至12日,中學校長必須首先以所在中學和本人名義向北大招辦提交關于參加“實名推薦制”的書面申請;北大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再根據中學的辦學條件、生源質量等因素,對遞交申請的中學進行評審。從中可以看出,遴選校長的標準不是從德、才和能等方面考慮,而是著眼于校長所在中學的辦學條件、生源質量,即這個學校的實力。難道實力強的學校,其校長就一定值得信賴嗎?
當然,這些只是相對芥小的細節。對于有志于高考改革的高校來說,自主招生的探索和實踐應該在輿論質疑中逐漸成熟和完善,畢竟,自主招生是擴大高校自主權的一項重要內容,在當下,高水平大學自主招生已成趨勢。正如業內人士所稱,自主招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惟書論”的一元選拔標準,高校也得以從本校的培養目標、特色要求出發,錄取“對胃口”的學生。
校長推薦制,正處于公眾的強烈關注之中,只能成功,不能失敗,否則對自主招生是個打擊,對社會公平也是打擊。有學者指出,教育是社會公正的“調節器”之一,如果其本身充滿著不公平,不但難以起到調節作用,反過來會加速公眾的社會不公正感。因此,諸如校長推薦制這樣的自主招生,應該繼續走下去,但需要加大公眾監督,確保不出現、少出現傷害教育公平的現象,只有這樣,自主招生才能走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