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漲價背后的悖論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將月(年)用電量分為若干個檔次,對基本用電需求部分實行較低的電價,對超過基本需求的電量實行較高的電價。”乍一看,對于為什么有些“粗心”的媒體報道了限定每戶每月87千瓦時的新聞是不難理解的。因為他們關注到這樣一個即將成立的事實,就是如果每戶每月超過了87千瓦時的用電就將繳付更高額的電費,這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限定了每戶每月的用電量。但不管是不是限定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樣一個合理的價格機制看似合理但實際上卻并不合理。
不管這樣一個規定的出臺是出于調整工業用電、商業用電和居民用電結構平衡還是為了居民用電的內部平衡,都逃不出這樣一個既成事實的不公:工業用電、商業用電的電價要比居民用電高,這是公眾都能理解的,但居民用電內部的不平衡,即超額用電家庭與低額用電家庭的矛盾,這種矛盾不是來自誰浪費誰節約的問題,而是經濟水平的問題——如果所謂的合理價格機制確立,那潛臺詞無疑就是:經濟條件不好的家庭活該不能多用電。那些經濟條件不好的家庭不用電價來抑制,他們也能做到每月控制用電,相反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對于用電就不是很在乎(即便他們在規定用電量之外要繳付更高電價)。
同時,這也并不代表經濟條件不好的比經濟條件好的家庭節約用電意識強。一個很明顯的例子——大城市的合租房者,他們雖然是蝸居一族,經濟條件也并不算好,但很多人難逃多用點電的心理,這樣他們才覺得自己不吃虧(包括水、氣之類的使用都存在這種心理)。城市蝸居一族的用電量應該不小,那么如果想用電價來調節居民用電的內部矛盾問題,這個群體的用電意識就很值得發改委重視。
其實,用電價來調節居民用電量并不是最好的方法,相反還可能引發一些新的社會問題:經濟條件差的家庭就更不敢用電了,但是一定量的電度數還是需要的,那么他們就會想出別的招數來,比如偷電(偷水、偷氣的現象并不是不存在)。至此,似乎不難發現,一個所謂的合理價格機制可能引發一系列新的社會問題。
而讓人有些不可思議的是,此次國內居民用電電價調整的支撐理由似乎還采納了國外的電價水平。試問,國外居民是什么生活水平,中國居民又是什么生活水平?這是個不用討論的話題,但是如果硬要把中國居民用電電價跟國際電價靠齊,那還得先把中國居民生活水平跟國際生活水平靠齊后再做電價調整方才讓人心服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