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人事
杭州市人事局是主管人才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市人事工作的宏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受委托研究起草有關人事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后組織實施;參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企業人事制度改革。
2、研究制訂全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工資分配的宏觀政策;編制全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計劃;負責市直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人才資源的統計和分析;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
3、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研究完善國家公務員各項管理的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各區、縣(市)和市級機關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
4、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研究制訂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的綜合管理;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對執業資格注冊工作的檢查監督;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選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有突出貢獻專家的推薦、選拔、管理;負責回國來杭定居專家、留學人員的綜合管理;負責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務工作。
5、指導、協調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并組織實施。
6、負責全市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制定人才流動和人才市場管理的政策;發展、規范人才市場;綜合管理全市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負責全市非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制定、就業管理指導;研究制定人才引進和有關人員調配政策,負責辦理市區引進人才和有關人員調配手續;建立和完善人事爭議仲裁制度。
7、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補貼、津貼標準及管理辦法;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制度;指導事業單位分配制度改革;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政策的制定和檢查落實,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參與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8、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研究制定政府獎勵制度;負責辦理以市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表彰工作,審核市級系統的獎勵表彰活動;參與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的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承辦市政府人事任免(含非領導職務)事項。
9、負責全市軍官轉業接收安置工作,制定安置政策,制訂安置和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10、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的培訓;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市行政學院。
11、統一管理全市引進國外人才智力工作,管理協調外國專家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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