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出臺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意見
日前,紹興市政府出臺《關于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意見》,標志著紹興市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在全省率先邁出了實質性一步,這是紹興市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醫改文件取得的重要成果。
相關文章
紹興市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現了政策標準、基金管理、待遇水平、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的統一,并建立市級調劑金。一是政策標準實行“六統一”,即統一繳費標準、統一個人帳戶建帳標準、統一最低繳費年限、統一住院和特殊病種門診支付待遇、統一建立門診統籌和統一大病醫療保險制度。二是市級調劑金按各地當期醫保單位繳費部分的2%左右(目前暫定1%)計提建立,納入同級財政專戶管理。基金預算中的收支缺口,由當地歷年基金結余、地方財政補助和市級調劑金解決。三是建立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管理體系,實現全市基本醫療保險“一卡通”結算。四是統一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準入和退出機制,完善醫療服務管理和考核辦法措施,促進就醫服務管理規范化。五是強化基金管理,建立工作目標考核機制。強化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合理調控基金收支平衡。同時,市政府將醫保工作目標納入對縣(市)政府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對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
紹興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已經啟動, 計劃于2010年7月全市執行統一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在全市范圍內實行醫保“一卡通”,2011年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點擊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