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個稅體制改革
自古藏富于民、以民間之富養政府財力之源是一切善治政府的理性選擇。提高個稅起征點就是讓利于民、藏富于民,在民間培植更多的稅源,為政府財政收入的增長強基固本。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提高個稅起征點與地方財政收入并不矛盾。現代稅種是多樣的,政府的稅收來源是多元化的,一種稅收的減少可由其他稅種收入的增加來彌補,單一稅種一時的減少并不會導致財政收入必然減少;相反,長遠來看,藏富于民是有利于為政府培植稅源、保證財政收入長期穩定增長的。另一方面,盡管提高個稅起征點與保持地方財政收入的穩定并無矛盾,但從我國個稅領域的實際來看,提高起征點并不是當前需要解決的主要矛盾,個稅起征點的上調、工薪階層稅負的降低對于擴大內需、促進公平的作用十分有限,建立一個高效、公平、法治的個稅征收體制才是最重要的任務、最需要解決的問題。
要確保收入分配公平和地方財政收入穩步增長,實現公共利益與民眾個體、群體利益的雙贏,必須找準問題癥結,針對主要矛盾,實施“一攬子個稅改革方案”,實行綜合計征與分類計征相結合的個稅征收體制。為此,政府有關部門要做好科學規劃,按照個高效、公平、法治的總體要求,設計改革的方案和配套措施,變現有的“一刀切”式的分類征收,為綜合考慮納稅人各項收入和支出,綜合計算納稅金額的征收辦法。與單一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做法相比,綜合性個稅改革,不僅更加注重考察居民的實際收入,而且注重考察居民的家庭人口、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等各方面的支出負擔,使個稅的計征方式更加實事求是,使算出的征收金額更加符合實際,這不僅體現了稅收制度人性化的進步,而且更加有利于中低收入居民及其家庭稅收負擔的減輕,真正實現讓利于民、藏富于民的改革目的,更好地實現個稅制度調節收入差距、維護社會公平的功能。
綜合性個稅改革涉及面廣,操作復雜,深刻考驗各級政府與有關部門的決心和能力。但我們相信,只要政府堅持以民為本的施政方向,認真落實改革要求,采取扎實有效的措施,積極穩妥地深入推進個稅改革,一定能夠實現藏富于民的目標,在民生不斷改善、經濟活力不斷增強中實現地方財政收入的穩步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