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大門真的會向工農開放嗎
相對于傳統(tǒng)的帶有世襲色彩的“國家干部”制度,我國始于1993年的以“公開招考”為主要特點的公務員制度改革,是一項巨大的進步。我國的公務員公開招考制度,一直在強調要引進競爭機制,實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這一原則,公務員招考當然應該平等地對所有人開放,只要報考人能夠勝任工作,就不應該施加任何歧視。十多年過去了,但公務員考錄制度遠未完善,其中很大的一個瑕疵是形形色色的歧視廣泛存在。如湖南省2004年錄用公務員的體檢標準中,有要求女生“第二性征發(fā)育正常,乳房對稱無包塊”的規(guī)定,某女士就因為“乳房不對稱”而落選,引來輿論一片大嘩。
要求公務員“乳房對稱”的規(guī)定未免荒唐,但從這些年很多部門的招考要求來看,諸如學歷、健康、戶籍、政治面貌等方面的歧視事實上已然成為了制度性歧視,很多的職位要求本科生甚至是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在政治面貌上要求報考人必須是黨員,要求“專業(yè)對口”更是普遍性的規(guī)定。這些要求其實全部違背了公務員招考中的“平等”原則。在現代國家,平等就業(yè)是最高階的基本權利之一。按照這一理念,公務員招考和錄取唯一的標準就只能是“能力”原則,只要能勝任工作,就不應該存在歧視。很可悲的是,諸如學歷、專業(yè)、政治面貌這些公開的制度性歧視,民眾已然是見怪不怪,并沒有意識到其中的不合理之處。
對于這些形諸文字的制度性歧視,是可以通過一紙命令來改變的,就如這次尹蔚民部長提出的從工人農民中考錄公務員的探索,便是對歧視性制度的糾偏之舉。然而,即便顯性的歧視性制度能夠改變,但事實上馬上可以轉化為隱性歧視。通過了筆試的工人農民報考者,在面試時,考官完全可以以能力不能勝任工作要求等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將他們拒之門外。對此類事實上存在的隱性歧視,其實沒有什么有效的解決辦法。
消除公務員招考中的種種歧視,并不容易。如今之所以出現公務員報考中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局面,根本性的原因是就業(yè)太難。普通職位待遇低,無保障,員工沒有安全感,相對而言,公務員工資福利方面的待遇要好得多。改變公務員招考中的擁擠和歧視,還需要在探索擴大就業(yè)、建立穩(wěn)定的工資增長機制、培育和諧的勞資關系的大背景下,系統(tǒng)性地進行通盤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