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公開招聘2010年職業教育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促進北侖區職業教育事業穩步發展,充實優秀的師資力量,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的素質,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職業教育教師,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指標
職業高中教師共2名,其中機械教師1名,旅游教師1名。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
2.實行“設定崗位、定向報名、統一面試、擇優聘用”原則。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1.浙江省、江蘇省、山東省、福建省及上海市生源的2010年“211工程”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大學本科(第一批和提前批次)及以上畢業生;
2.浙江省、江蘇省、山東省、福建省及上海市生源的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歷屆大學本科(限第一批和提前批次)及以上畢業生,且具有相應專業高級工以上等級證書(應屆生放寬到中級,證書取得日期截止本公告發布之前)。
上述崗位報考均須對口專業,詳見附表。報考對象年齡在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報考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正式錄用前檔案中無違紀違規記錄;
2.身體健康,能適應招聘職位工作需要;
3.符合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經教育局資格審核通過后,統一進行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擇優錄用。具體程序及辦法是:
(一)報名。
1.時間:2010年3月21-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2.地點:北侖區教育局人事科(寧波市北侖區新矸街道長江路1166號行政中心B座408室)。
3.辦法:(1)報名時隨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張,同時隨帶身份證、學生證、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以及與招聘條件相關的證件或有效證明材料。以上證件和證明材料需隨帶原件并上交復印件。
(2)報名時填寫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附上相關資料復印件,并接受資格初審。4月6日前在北侖教科網上公布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筆試時間、地點等。4月6日到區教育局領取準考證。
(3)如果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的3倍,則酌減或取消錄用指標。
(二)筆試。筆試時間為4月10日,具體時間及地點在公布筆試人員名單時通知。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時事政治、學科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筆試滿分為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
(三)面試。按錄用崗位指標數的2倍進入面試,形式分上課、實務操作和結構化面試三種。
1.上課,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15%計入總成績。
2.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30%計入總成績。
3.實務操作,不足60分者淘汰,按15%計入總成績。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崗位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組織體檢,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額不予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四)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為被考核對象,主要考察被考核對象的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對在招聘中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參與邪教組織,或受過各類行政(黨、團)處分、刑事(治安)處罰的,考核確定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五)錄用。
1.考核合格者為擬錄用對象,經公示7天無異議的,應聘者與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待畢業派遣報到后,辦理錄用手續。
2.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核實如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造成招聘職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遞補。
3.擬錄用人員逾期不按規定報到的,或不能在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規定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4.新錄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歷屆生為半年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見習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或二年內不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5.新錄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6.新錄用人員實行五年服務期制度,服務期內不辦理調動手續。
7.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區紀委、區人事局全程參與。舉報投訴電話:0574-86781910,0574-86780608,0574-96178
附件:《2010年北侖區公開招聘教師學科崗位指標及報考專業》
《北侖區高中段教師應聘登記表》
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教育局
二O一O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一:2010年北侖區公開招聘教師學科崗位指標及報考專業
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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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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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專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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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高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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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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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等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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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高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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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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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電子工程、機械工程與自動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等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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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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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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