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潯區國土分局2010年公開招考編外工作人員的簡章
南潯區國土分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共計劃招聘8名,其中5名面向退伍軍人招聘。
二、招考范圍
1、南潯區戶籍、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學歷要求放寬至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的社會人員。
2、南潯區生源、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三、招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
(二)思想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國土工作,且樂于致力基層工作,責任心、事業心強;
(三)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符合下條件者,可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適當加分:①有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一年以上經歷的(工作時間計算到2010年3月,需提供相關證明),每滿一年加2分,累計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②退伍軍人在服役期間有立功表現的,適當加分,其中:嘉獎一次加1分,三等功一次加2分,二等功一次加5分,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同時具備上述兩個加分條件的,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社會人員憑畢業證書報考。
四、招考程序及辦法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3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
2.報名地點:南潯區國土分局一樓大廳(南潯鎮常增路225號)
3.報名材料:社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書、士兵退伍證書、獎勵證書等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報名人員還須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考生對所提供證件及復印件的真偽性負責。
報考人數與招考計劃數達到3:1開考,不滿3:1的,相應減少招考名額。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3月25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
領取準考證地點:南潯區國土分局一樓大廳(南潯鎮常增路225號)
(二)考試方式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成績采用100分制,筆試(含加分)成績占總成績的50%。
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見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按招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滿分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含加分)、面試總成績(如遇到總成績相同時,取筆試成績最高分者),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三)體檢與考察
由南潯區國土分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與聘用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對擬聘用人員在南潯人力資源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天,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經公示后無異議,確定聘用人員名單。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協議的,由其本人按有關規定先行解除。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滿后,根據工作崗位需要,經考核合格者繼續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招考咨詢
咨詢單位:南潯區國土分局
咨詢電話:2686562
南潯區國土分局
20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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