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熱點:服務型政府
2010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稱,要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服務型政府,是一個能夠公正、透明、高效地為公眾和全社會提供優質公共產品和服
務的政府。建設服務型政府是一項比經濟體制改革更為艱巨的任務,要求政府從管理理念、管理職能、管理制度、管理手段和行為方式等方面,實現根本性轉變。推進政府自身建設和改革,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重大任務,也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黨的十六大報告第一次把政府職能歸結為四個方面: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提出要“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改進管理方式,推行電子政務,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
服務型政府的核心理念是政府必須提供服務,政府活動的最終目的就是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求。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立足點是政府的一切行政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加強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職能力度,加大公共服務投入,讓公共服務均等化,努力為各類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的發展環境,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
涵義:服務型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它是在公民本位、社會本位理念的指導下,在整個社會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務者的角色,并通過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組建起來的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以公正執法為標志,并承擔著相應責任的政府,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政府管理領域的具體體現。
基本要求: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就是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而民主愈發展,權力也就愈為公眾服務。在中國現代化的進程中,民主政治的步伐正在加速。
意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不僅是適應“小政府大社會”發展需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必然要求;更是重視民生以人為本,堅持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
建設服務型政府:
建設服務型政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政府管理理念、管理職能、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強制度和機制建設,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重點應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基礎是理順行政管理體制,核心是轉變政府職能,突破口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繼續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建設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要進一步合理界定和調整政府職能,集中精力抓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要繼續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資分開、政社分開,堅決把不該由政府管的事交給企業、市場、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要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清理、取消妨礙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以及實際上難以發揮作用的審批事項。
二、堅持依法行政,規范政府行為。執政之要在于為民,行政之要在于依法。堅持依法行政,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必由之路。各級政府機關都要嚴格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善于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和其他行政事務。要以強化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為重點,加強行政立法,提高行政立法水平。要改善行政執法,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和文明執法。要繼續堅持各種行之有效的民主監督制度,確保公共行政權力的公正、有效運行。要強化政府機關問責制,樹立責任政府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三、完善公共財政體制,健全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公共財政體制改革,把生產投資型財政轉變為公共服務型財政,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根本基礎。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廣泛地參與公共事務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