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法》頒布5周年 公務員管理凸顯5大亮點
2005年4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這是我國干部人事管理的第一部總章程性質的法律,標志著公務員管理進入了法制化的新階段。五年探索,五年創新,我國公務員管理工作亮點紛呈。新形勢,新起點,如何建設一支讓“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隊伍,公務員管理工作任重道遠。
五年探索 五年創新 公務員管理凸顯五大亮點——
亮點一:把好“入口” 公務員招錄、培養重“基層”
國家公務員局:今年將大力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
2010年,國家公務員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政策建議,切實解決當前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同時,探索建立來自基層一線的公務員培養選拔鏈,形成高素質優秀人才到縣鄉基層去、上級機關公務員從縣鄉基層來的良好局面。
國家公務員考試五大變化:更注重基層工作經驗
加大從基層和生產一線考錄公務員的力度,招考政策進一步向基層和艱苦邊遠職位傾斜。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要求,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用于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計劃數比去年提高了20個百分點,總體可達到70%以上。
亮點二:暢通“出口” 公務員“鐵飯碗”變“瓷飯碗”
天津將實行公務員退出機制 "鐵飯碗"變"瓷飯碗"
今后為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嚴把進入關,在完善進入機制同時,將實行公務員退出機制,也就是說,公務員淘汰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公務員想混日子也不容易了,當上公務員不等于進了“保險箱”,今后不稱職的公務員將被辭退。
亮點三:公務員考核“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公務員考核在依法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的基礎上,將重點考核“德”和“績”。重點考核“德”和“績”,是指把“德”放在首要位置,從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公務員“德”的評價標準;把“績”放在突出位置,重點考核完成本職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果。
亮點四:分類管理試點深入開展 公務員“去官化”不再“擠官道”
國家公務員局:加快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
分類管理是實現公務員科學管理的前提和基礎,是公務員法確定的一個重大原則,也是一個重要的制度創新,公務員制度的完善需要科學合理的分類管理作支撐。加快完善公務員分類管理機制,對于拓展不同類別公務員職業發展空間,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公務員隊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亮點五:科學化、法制化 公務員管理配套法規有序出臺
國家公務員局:今年計劃出臺5項公務員管理法規
今年我國將繼續推進公務員法配套法規建設,年內計劃出臺5項法規。這5項法規是: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回避規定、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定、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管理辦法、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同時,抓緊研究制定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違反公務員法責任追究辦法,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公務員專項處分規章,推進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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