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務員法律常識習題精選及解析(22)
1:緊急避險必須具備以下哪些條件:( )。
A: 必須是為了避免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遇到危險而采取的
B: 必須是正在發生危險的情況下采取的
C: 必須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采取的,如果能采取其他方法避免危險,就不能實施緊急避險行為
D: 緊急避險行為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
2:有關犯罪預備,正確的說法是( )。
A: 犯罪預備包含著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B: 刑法規定對犯罪預備予以必要的處罰
C: 犯罪預備尚未造成犯罪客體的實際損害
D: 刑法規定對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3: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
A: 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B: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C: 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的單位必須是公司、事業單位、企業、機關、團體
D: 醉酒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4:犯罪客體是( )。
A: 犯罪對象
B: 社會利益或權益
C: 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
D: 犯罪構成的必要條件
5:自然人成為犯罪主體必須具備的條件( )。
A: 它必須是實施了危害社會行為的自然人
B: 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的自然人
C: 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D: 以上答案都不對
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答案
1: ABCD 2: ABCD 3: ABCD 4: CD 5: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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