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務員法律常識習題精選及解析(23)
1.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國家賠償的主要方式是( )。?
A.支付賠償金 B.返還財產 C.消除影響 D.恢復原狀?
2.根據《食品安全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實施監督的部門分別為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
B.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進行抽樣檢驗時,不需購買樣品 ?
C.名人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由食品生產經營者和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 ?
D.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食品實施免檢 ?
3.某人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在此期間,他依法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權利或實施哪些行為?( )?
A.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B.擔任國家機關的公務員?
C.擔任某公辦大學的普通教師?
D.言論、集會、出版、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4.下列財產中,不能用于抵押的是( )。?
A.抵押人所有的機器?
B.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交通運輸工具?
C.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
D.抵押人所有的房屋,但因沒有及時歸還銀行貸款被暫時查封??
5.下列機構中,有權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規章的是( )。?
A.某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 ?
B.某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C.某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D.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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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解析】《國家賠償法》第25條規定,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所以正確答案為選項A。?
2.A【解析】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規定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實施監督管理。選項B不需購買樣品錯誤。選項C名人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選項D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條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不得實施免檢。所以正確答案為選項A。?
3.C【解析】《刑法》第54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教師法》第14條規定: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所以正確答案為選項C。
4.D【解析】本題要求選出“不能”用于抵押的一項。《擔保法》第37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權;(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34條第5項、第36條第3款規定的除外;(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擔保法》第34條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所以正確答案為選項D。?
5.D【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73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這里所謂“較大的市”包括:省會市、經濟特區所在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由此可知,有權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規章的是選項D“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所以正確答案是選項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