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江東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招考事業編制人員簡章
根據江東區城中村改造辦公室用人需求,按照《寧波市江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決定公開招考事業編制人員,特制訂如下招考簡章:
一、招考條件及職位
(一)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
3、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二)招考職位詳見附件1。
二、報名辦法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時間:2010年8月16日,17日兩天,時間上午(8:30-11:15),下午(2:00-5:00)。
報名地址:江東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大廳57—58號窗口(寧波市興寧路456號,東方商務中心1號樓3樓)。
考生報名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報名表(附件3)、2張1寸彩色膠底照片(2008年以后拍攝的免冠、正面證件照),及相應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
區人事局將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初審通過人員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領取準考證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0年8月19日一天,時間上午(8:30-11:15),下午(2:00-5:00)。
領取準考證地址:江東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大廳57—58號窗口(寧波市興寧路456號,東方商務中心1號樓3樓)。
考生領取準考證時請攜帶身份證原件。如需代領,代領人需攜帶本人及考生身份證原件。
三、招考錄用工作程序
1、發布招考公告。本次招考同時在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w.zjgwyw.org)和寧波江東人事人才網(www.nbjdrs.gov.cn)上發布招考公告,公布招考職位、條件及報名時間與方式。考生按照上述要求進行報名。
2、筆試。由區人事局統一組織。如果該職位報名初審合格人數不足招考指標的3倍,則取消或核減該職位招考指標。本次招考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占總成績的50%。本次考試不提供相關參考用書,推薦《2011年浙江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
3、資格復審。面試前,由區人事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考生須帶的證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實施3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書面確定不參加面試的,在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按時參加資格復審。
4、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招錄指標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參加面試人員不足1:3比例(2個指標職位不足1:2比例)的,則取消或核減該職位招考指標。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其中規劃管理、國土資源管理兩個職位,加試專業科目。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占總成績的50%(其中規劃管理、國土資源管理兩個職位面試成績由綜合和專業兩個科目成績組成,各占面試成績的50%),單科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在寧波江東人事人才網(www.nbjdrs.gov.cn)上公布。
5、體檢。面試60分及以上者進入體檢,體檢嚴格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及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公務員局《關于調整2010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90號)執行。
6、考核。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區人事局會同用人單位共同實施。考核辦法參照《寧波市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辦法》,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7、錄用。在體檢、考核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如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的為擬錄用對象),并在寧波江東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環節的結果都予以公示,3天后無異議的,方可進入下一個環節。
四、錄用人員待遇及試用期
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并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半年(應屆畢業生見習期仍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資格,回原單位或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
在辦理考試錄用過程中,若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范圍及資格條件的或弄虛作假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五、注意事項
1、有關報考政策,請仔細閱讀本簡章,如有疑問,請查詢87811571和寧波江東人事人才網(www.nbjdrs.gov.cn)。
2、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初審合格人數不足招考指標數3倍的職位(專業),或參加面試人員不足1:3比例(2個指標職位不足1:2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職位招考指標。取消和核減的招考指標將在江東區人事人才網上予以公布。
4、錄用工作的主要環節要實行嚴格的監督。認真受理群眾檢舉、申訴和控告。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及考生,要按規定認真追查,嚴肅處理。區紀委(監察局)舉報電話:87740856。
寧波市江東區人事局
二○一○年八月六日
崗位及要求.doc[下載]
報名表及工作年限證明.doc[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