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必備(3)
三、公民、國籍、人民、公民權、人權
1.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國籍是一個人屬于某個國家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它是區別一個人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的惟一標準。
3.人民是與敵人相對應的政治概念
公民中除了包括人民外,還包括人民的敵人。公民中的人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一切公民權利并履行全部義務,公民中的敵人,則不能享有全部公民權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義務。公民所表達的一般是個體概念,而人民所表達的往往是群體概念。
4.人權與公民權
人權是指作為一個人應該享有的權利,公民權則是人權的法律表現形式,是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本國公民所享有的權利。一國憲法所列舉的公民基本權利,是該國國內法對人權的具體規定和保護。
四、國家機構
(一)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
農村和城市居民居住地設立的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它們不屬于國家機關,但于基層政權有密切關系。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向居民會議或村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
(二)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1.性質、地位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二者共同構成國家的司法機關。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由同級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對它負責、受其監督并報告工作。
2.人民法院組織體系
(1)全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分為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包括軍事法院、海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
(2)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
3.人民檢察院組織體系
(1)全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分院,自治州和設區的市人民檢察院;縣、不設區的市、自治縣和市轄區人民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包括軍事檢察院、鐵路運輸檢察院等;省一級人民檢察院和縣一級人民檢察院,還可在工礦區、農墾區、林區等區域設置人民檢察院,作為派出機構。(2)最高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最高檢察機關。(3)人民檢察院的職權包括:立案偵查、批準逮捕、提起公訴、偵查監督、審判監督、執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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