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務員兩年后基本面向2年基層工作經歷人員
優秀干部下基層,從基層選優秀干部。省委組織部29日透露,浙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將深化基層導向。
讓才干出眾的干部“走下去”,浙江將用三條路子。
一是采取上掛、下派、外派等形式,安排年輕干部到基層和生產一線接受鍛煉。包括縣市重點工程,新疆、西藏、青海、四川、北京、湖南、重慶等地區,并規定2002年以后錄用的基層工作經歷不滿半年的公務員,要限期下派到縣級對口部門、鄉鎮(街道)機關進行鍛煉。二是選派省市縣三級機關年輕中層干部到農村擔任工作指導員,最近6年來,已有6批212784人次派駐到全省3萬多個村。三是在全省建立信訪督察員制度,有計劃地選派省、市、縣各部門新任副職領導干部,掛職時間為半年。
解決優秀基層公務員晉升難、舞臺小的難題,浙江要打通從基層到省市機關的干部培養鏈。從基層選干部,有兩個層面的概念:從基層單位選普通公務員;從基層公務員中選省市機關領導干部。
去年,浙江省級機關新錄用公務員中,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比例達到61.5%;到2012年,省、設區市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緊缺和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考錄;除專業技術性較強及一線執法崗位外,縣級機關錄用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比例,要占新錄用公務員的三分之二以上。
今后,鄉鎮干部每年的招考計劃中,20%面向優秀村干部;并探索實踐從優秀村干部中定向選拔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去年開始,浙江每年縣、鄉招考公務員,50%以上從到村(社區)工作滿3年的大學生村官中考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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