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市公務員考試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2011年蘭溪市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實行按職位招考的方式。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記載為準。
一、總工會及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財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二、經濟貿易局“科員”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機械類: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機械設計及制造、機械電子工程、設備工程與管理、工業設計、化工設備與機械、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械工程及自動化、車輛工程、制造自動化與測控技術、微機電系統工程、制造工程專業;
電子信息科學類:微電子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光信息科學與技術、光電子技術科學、電子學與信息系統、無線電物理學、應用光學專業。
三、建設局“城鄉規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土建類:建筑學、城市規劃、城鎮建設、景觀建筑設計專業。
四、農業局“農學”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農學類:農學、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農業資源與環境專業;
農業經濟管理類:農業經濟管理、農業經濟、農業推廣、農村區域發展、農林經濟管理專業。
五、審計局“審計”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土建類:土木工程、建筑學、建筑工程、城鎮建設專業;
交通運輸類:交通工程專業;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程造價專業;
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財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法學”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法律各相關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八、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園林綠化設計”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環境生態類:觀賞園藝、園林、風景園林專業;
土建類:風景園林、景觀建筑設計專業。
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藥學類:藥學專業;
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衛生與檢驗、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
十、行政服務中心“招標投標”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經濟學類:國民經濟管理、經濟管理專業;
土建類:土木工程、給水排水工程、建筑學專業;
工業與民用建筑、法學、法律各相關專業、工程咨詢、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
十一、物價檢查所“經濟管理”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民經濟管理、貿易經濟、網絡經濟學、環境資源與發展經濟學、金融學專業;
工業經濟、農業經濟、勞動經濟、運輸經濟、國際商務、工商管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專業。
十二、人民檢察院“法律”、“司法警察(男)”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專業;
法律各相關專業。
十三、公安局“法醫”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醫學、臨床醫學專業。
十四、公安局“計算機”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信息科學技術專業。
十五、公安局“財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十六、司法局“財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十七、地方稅務局“財政、稅務”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稅務、財政學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十八、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層公務員01”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中國語言文化、應用語言學專業。
十九、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層公務員02”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專業;
法律各相關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位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
二十、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層公務員03”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電氣信息類:軟件工程、網絡工程、計算機軟件、通信工程、光電信息工程專業;
電子商務專業。
二十一、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層公務員04”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二十二、糧食局“經濟管理”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民經濟管理、貿易經濟、網絡經濟學、環境資源與發展經濟學、金融學專業;
工業經濟、農業經濟、勞動經濟、運輸經濟、國際商務、工商管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等專業。
二十三、糧食局“法律”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專業;
法律各相關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
二十四、檔案局“計算機”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電子信息科學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信息科學技術專業;
電氣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計算機軟件、通信工程、光電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專業;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教育、計算機器件及設備、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信息對抗技術、信息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技術、電子信息、電子商務、電子應用等專業。
二十五、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計算機”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
電子信息科學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信息科學技術專業;
電氣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計算機軟件、通信工程、光電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埡;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教育、計算機器件及設備、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信息對抗技術、信息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技術、電子信息、電子商務、電子應用等專業。
二十六、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臨床醫學”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臨床醫學、中醫學、醫學技術、基礎醫學、衛生檢驗、醫學檢驗專業。
二十七、醫療社會保險管理處“臨床醫學”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臨床醫學、中醫學、醫學技術、基礎醫學專業。
二十八、農村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勞動與社會保障”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公共管理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
二十九、農村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計算機”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電氣信息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計算機軟件專業;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計算機及應用專業。
三十、衛生監督所“預防醫學”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預防醫學類:預防醫學、衛生檢驗專業。
三十一、衛生監督所“臨床醫學”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臨床醫學、中醫學、醫學技術、基礎醫學、衛生檢驗、醫學檢驗專業。
三十二、衛生監督所“公共衛生管理”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公共管理學: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管理)專業。
三十三、衛生監督所“食品”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職業技術教育類: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專業;
輕工紡織食品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
三十四、衛生監督所“食品檢驗”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檢驗專業。
三十五、環境監察大隊“環保類”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監察、環境保護、環境科學、環境治理工程、環境經濟與管理專業。
三十六、環境監察大隊“化工類”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化學工程與工藝、化學工程、化工工藝、工業分析、生物化學工程、化工與制藥、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資源科學與工程專業。
三十七、水政監察大隊“水政執法”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農業工程類:農田水利工程專業;
水利類: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港口航道(海岸)及治河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
三十八、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國土資源監察”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專業;
法律及各相關專業;
公共管理類:土地管理、土地資源管理、土地規劃與利用、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
三十九、基層國土資源管理中心所“國土資源管理”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公共管理類:土地管理、土地資源管理、土地規劃與利用、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
四十、供銷合作總社“物流”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交通運輸類:物流工程專業;
工商管理類:物流管理專業。
四十一、供銷合作總社“漢語言”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中國語言文化、應用語言學專業。
四十二、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文化執法”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專業;
法律各相關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
電子信息科學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信息科學技術專業
電氣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計算機軟件、通信工程、光電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專業;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教育、計算機器件及設備、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信息對抗技術、信息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技術、電子信息、電子商務、電子應用等專業;
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專業。
四十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法律專業(男)、法律專業(女)”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專業;
法律各相關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
四十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城鄉規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土建類:建筑學、城市規劃、城鎮建設、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給水排水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景觀建筑設計、建筑設施智能技術專業。
職業技術教育類:建筑材料工程教育、建筑工程教育專業。
四十五、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經濟管理”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民經濟管理、貿易經濟、網絡經濟學、環境資源與發展經濟學、金融學、投資經濟專業;
工業經濟、農業經濟、勞動經濟、運輸經濟、國際商務、工商管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等專業。
四十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水利、交通等工程類”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水利類: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港口航道(海岸)及治河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
農業工程類:農田水利工程專業;
交通運輸類:交通運輸、交通工程、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專業;
土建類: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公路橋梁、道路與橋梁、橋梁、鐵路橋梁、交通土建工程專業;
環境保護、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治理工程、環境經濟與管理專業。
四十七、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財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四十八、會計核算中心“財政、會計”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財政學、稅務、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其他未列舉的職位,所要求的專業為“不限”。
中共蘭溪市委組織部
蘭溪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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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工會及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財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二、經濟貿易局“科員”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機械類: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機械設計及制造、機械電子工程、設備工程與管理、工業設計、化工設備與機械、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械工程及自動化、車輛工程、制造自動化與測控技術、微機電系統工程、制造工程專業;
電子信息科學類:微電子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光信息科學與技術、光電子技術科學、電子學與信息系統、無線電物理學、應用光學專業。
三、建設局“城鄉規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土建類:建筑學、城市規劃、城鎮建設、景觀建筑設計專業。
四、農業局“農學”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農學類:農學、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農業資源與環境專業;
農業經濟管理類:農業經濟管理、農業經濟、農業推廣、農村區域發展、農林經濟管理專業。
五、審計局“審計”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土建類:土木工程、建筑學、建筑工程、城鎮建設專業;
交通運輸類:交通工程專業;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程造價專業;
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財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法學”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法律各相關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八、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園林綠化設計”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環境生態類:觀賞園藝、園林、風景園林專業;
土建類:風景園林、景觀建筑設計專業。
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藥學類:藥學專業;
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衛生與檢驗、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
十、行政服務中心“招標投標”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經濟學類:國民經濟管理、經濟管理專業;
土建類:土木工程、給水排水工程、建筑學專業;
工業與民用建筑、法學、法律各相關專業、工程咨詢、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
十一、物價檢查所“經濟管理”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民經濟管理、貿易經濟、網絡經濟學、環境資源與發展經濟學、金融學專業;
工業經濟、農業經濟、勞動經濟、運輸經濟、國際商務、工商管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專業。
十二、人民檢察院“法律”、“司法警察(男)”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專業;
法律各相關專業。
十三、公安局“法醫”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醫學、臨床醫學專業。
十四、公安局“計算機”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信息科學技術專業。
十五、公安局“財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十六、司法局“財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十七、地方稅務局“財政、稅務”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稅務、財政學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十八、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層公務員01”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中國語言文化、應用語言學專業。
十九、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層公務員02”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專業;
法律各相關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位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
二十、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層公務員03”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電氣信息類:軟件工程、網絡工程、計算機軟件、通信工程、光電信息工程專業;
電子商務專業。
二十一、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層公務員04”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二十二、糧食局“經濟管理”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民經濟管理、貿易經濟、網絡經濟學、環境資源與發展經濟學、金融學專業;
工業經濟、農業經濟、勞動經濟、運輸經濟、國際商務、工商管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等專業。
二十三、糧食局“法律”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專業;
法律各相關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
二十四、檔案局“計算機”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電子信息科學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信息科學技術專業;
電氣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計算機軟件、通信工程、光電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專業;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教育、計算機器件及設備、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信息對抗技術、信息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技術、電子信息、電子商務、電子應用等專業。
二十五、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計算機”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
電子信息科學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信息科學技術專業;
電氣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計算機軟件、通信工程、光電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埡;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教育、計算機器件及設備、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信息對抗技術、信息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技術、電子信息、電子商務、電子應用等專業。
二十六、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臨床醫學”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臨床醫學、中醫學、醫學技術、基礎醫學、衛生檢驗、醫學檢驗專業。
二十七、醫療社會保險管理處“臨床醫學”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臨床醫學、中醫學、醫學技術、基礎醫學專業。
二十八、農村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勞動與社會保障”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公共管理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
二十九、農村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計算機”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電氣信息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計算機軟件專業;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計算機及應用專業。
三十、衛生監督所“預防醫學”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預防醫學類:預防醫學、衛生檢驗專業。
三十一、衛生監督所“臨床醫學”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臨床醫學、中醫學、醫學技術、基礎醫學、衛生檢驗、醫學檢驗專業。
三十二、衛生監督所“公共衛生管理”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公共管理學: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管理)專業。
三十三、衛生監督所“食品”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職業技術教育類: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專業;
輕工紡織食品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
三十四、衛生監督所“食品檢驗”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檢驗專業。
三十五、環境監察大隊“環保類”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監察、環境保護、環境科學、環境治理工程、環境經濟與管理專業。
三十六、環境監察大隊“化工類”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化學工程與工藝、化學工程、化工工藝、工業分析、生物化學工程、化工與制藥、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資源科學與工程專業。
三十七、水政監察大隊“水政執法”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農業工程類:農田水利工程專業;
水利類: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港口航道(海岸)及治河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
三十八、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國土資源監察”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專業;
法律及各相關專業;
公共管理類:土地管理、土地資源管理、土地規劃與利用、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
三十九、基層國土資源管理中心所“國土資源管理”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公共管理類:土地管理、土地資源管理、土地規劃與利用、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
四十、供銷合作總社“物流”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交通運輸類:物流工程專業;
工商管理類:物流管理專業。
四十一、供銷合作總社“漢語言”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中國語言文化、應用語言學專業。
四十二、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文化執法”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專業;
法律各相關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
電子信息科學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信息科學技術專業
電氣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計算機軟件、通信工程、光電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專業;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
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教育、計算機器件及設備、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信息對抗技術、信息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技術、電子信息、電子商務、電子應用等專業;
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專業。
四十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法律專業(男)、法律專業(女)”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專業;
法律各相關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
四十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城鄉規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土建類:建筑學、城市規劃、城鎮建設、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給水排水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景觀建筑設計、建筑設施智能技術專業。
職業技術教育類:建筑材料工程教育、建筑工程教育專業。
四十五、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經濟管理”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民經濟管理、貿易經濟、網絡經濟學、環境資源與發展經濟學、金融學、投資經濟專業;
工業經濟、農業經濟、勞動經濟、運輸經濟、國際商務、工商管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等專業。
四十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水利、交通等工程類”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水利類: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港口航道(海岸)及治河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
農業工程類:農田水利工程專業;
交通運輸類:交通運輸、交通工程、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專業;
土建類: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公路橋梁、道路與橋梁、橋梁、鐵路橋梁、交通土建工程專業;
環境保護、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治理工程、環境經濟與管理專業。
四十七、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財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審計學、會計電算化等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四十八、會計核算中心“財政、會計”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
財政學、稅務、會計學、財務管理專業;
其他專業的人員,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也可報考。
其他未列舉的職位,所要求的專業為“不限”。
中共蘭溪市委組織部
蘭溪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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