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麗水學院招聘輔導員公告
麗水學院關于2011年輔導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招聘部分輔導員,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一、招聘對象和人數:輔導員5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中共黨員、在校期間擔任過學生干部。
3.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二)年齡要求
碩士年齡一般要求在28周歲以下;博士年齡一般要求在35周歲以下。
(三)專業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學、心理學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報名時間:2011年7月5日-2011年7月20日。
報名和資格審查:
1. 報名地點:麗水學院人事處
2. 報名方式:電子郵件、現場、電話、信件
3.聯系人: 柳老師 潘老師
4.聯系方式:電話:0578-2271073 2271014 郵編:323000
Email: lsxyrsc@126.com
地址:浙江省麗水市學院路1號 麗水學院人事處
應聘人員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需要提供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學校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根據報名人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學習成績、科研水平、實踐經歷、工作業績等綜合情況審查確定面試人員。
(三)面試:成立面試專家組,專家組主要考察應聘者對大學輔導員崗位的認識及相關的大學生工作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
體檢、考察: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1的比列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衛生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09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細則(試行)》執行。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公示聘用: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麗水市政府網、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和麗水學院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公布聘用。
(六)上報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增人員審核表(2011年8月份底)。
(七)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2011年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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