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紹興縣衛生局事業單位招聘349人公告
紹興縣衛生局2011年度第二次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衛生系統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0〕9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和紹縣政發〔2009〕28號《紹興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2009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將組織實施紹興縣衛生系統2011年度第二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工作。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w.zjgwyw.org)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招考計劃
縣級醫療衛生單位計劃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9名;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計劃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8名。
二、招考人員的性質
事業單位新招錄的工作人員,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進編,考核不合格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要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詳見中國輕紡人才網(http://www.ctcrc.com.cn)和紹興縣衛生網(http://www.sxxws.gov.cn)。
四、招考的方法和程序
招考工作由用人單位和縣衛生局具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招考工作指導監督。
1.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各用人單位和縣衛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報名時間:縣級醫療衛生單位和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非衛技類職位為2011年7月12日(周二)8:30—15:00(逾期不再報名);
鎮(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技類職位為2011年7月29日(周五)8:30—15:00(逾期不再報名);
報名地點:柯橋華聯國際商貿城B幢四樓“浙江省輕紡人才市場”。
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需攜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外語等級證書以及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外語等級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或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社保手冊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需出具單位證明和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單位證明和社保手冊(社保交費記錄)。
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名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報考。
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應達到招考計劃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對一些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將在中國輕紡人才網上公布。
2.考試
招考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分類進行考試:
非衛技類考生:參加縣人力社保局組織的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2011年8月5日上午9:00—11:00;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衛技類考生:招考職位要求為碩士及以上學歷采取專業測試或面試的方式;招考職位要求為碩士以下學歷只參加筆試考試,不再進行面試。
(1)碩士及以上學歷:采取專業測試或面試的方式。具體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縣人力社保局實施指導,縣紀委實施監督。
專業測試或面試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各職位在專業測試或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和擬錄用對象。
(2)碩士以下學歷:采取筆試的形式,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具體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縣人力社保局實施指導,縣紀委實施監督。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各職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如因考生成績并列,擬體檢人員數量超過該職位本次公告招考計劃數的,則對成績并列考生進行面試,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均為50分;專業測試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3.體檢、考察
專業測試或面試、筆試結束后,分別根據考試人員的專業測試或面試、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由縣衛生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實施。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縣衛生主管部門可酌情按高分到低分在相應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4.公示、錄用
根據考試成績及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錄用對象,并在中國輕紡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錄用資格。錄用對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錄用手續,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上述情況取消錄用資格的,所招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五、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的戶籍和實際居住地,分別以各報名時間(2011年7月12日和7月29日,下同)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止到各報名時間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含2011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考人員填寫信息必須真實,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嚴格一致(以畢業證書為準)。部分專業資格審查辦法,將于2011年7月12日在中國輕紡人才網(http://www.ctcrc.com.cn)和紹興縣衛生網(http://www.sxxws.gov.cn)上公布。
3.報考學歷應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具有雙專業的畢業生,不能以輔修專業報名。
4.部分職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到各報名時間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5.報考人員不得同時報考2個及以上職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6.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紹興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
7.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派遣)報考的,須出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不得報名。
9.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各報名日報名時出示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核后免除其報名費用。
10.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中組部、人社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11.其它未盡事宜,可在網上或電話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84125518,84126031。
紹興縣衛生局紹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7月5日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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