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試與公務員考試的區別
根據湖北教育考試網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2012年考試安排”表,2012年7月28、29日全國將又一次啟動《全國司法干警招錄考試》。2011年政法干警考試時間安排是:
2011年8月,發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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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發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
2011年9月17日,公務員錄用公共科目筆試。
2011年9月18日,教育入學考試。
2011年11月底前,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
2011年12月底前,審批、復試、發放錄取通知書。
2012年2月底前,入學。
2012年2月底前,各省(區、市)相關部門分別將工作情況總結對口上報中央有關部門。
根據2011年政法干警考試時間安排,從公告發布到筆試考試時間只有1個多月,考生既要備考公共考試科目,也要備考教育入學考試,時間還是相當緊迫,任務還是相當繁重的。因此浙江公務員考試網建議浙江考生結合2012年浙江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http://ww.zjgwyw.org/2011/0610/7393.html)提早復習,現江西公務員考試網就政法干警考試與公務員考試的區別做出分析,希望能幫廣大考生解疑。
政法干警考試與公務員考試的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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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考試 |
公務員考試 |
考試時間 |
每年在固定時間(8月份)有一次全國統一考試。法官和檢察官首先要過的是司法考試,考試與錄取的程序和公務員是一樣的。 |
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時間相對比較固定,一般10月份報名,11月份筆試。地方公務員考試一年一次,部分省市為一年兩次,時間由各省確定。 |
考試科目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綜合I(刑法學、民法學)、專業綜合II(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招考簡章》公布的需要進行專業考試的部分職位,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
所屬范疇 |
法院、檢察院干部和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及獄警都屬于政法干警。 |
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為公務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
備考教材 | 2012年浙江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 H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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