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報考身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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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哪些人不能報考?
截至2013年1月4日,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九類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 》(浙公通字〔2008〕60號)第十條規定十三類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安、林業、監獄、勞教系統人民警察。
第二節 中小學教師、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可以。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若未按要求報告的,由本人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再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手續。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第三節 黨校學歷是否可以報考公務員?
報考人員的學歷須為國家承認、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或成人教育機構負責發放。取得省級以上黨校核發的函授學歷的人員也可報考;持設區的市級黨校核發的黨校學歷的,須在報考前經當地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審查認定是國家承認的學歷后,方可報考。
第四節 民辦高等院;蚋叩嚷殬I技術學院的畢業生,可否報考公務員?
經國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頒發國民教育序列學歷文憑的民辦高等院;蚋叩嚷殬I技術學院的畢業生,若符合報考條件和具體職位要求的,可以報考公務員。
第五節 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的畢業生學歷如何認定,能否報考公務員?
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的畢業生,并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其學歷與大學?仆。該類人員可以報考符合專業要求,學歷要求為大專的職位。
第六節 本次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招考公務員的范圍及對象是什么?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3年1月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3)省級機關部分特殊職位與省屬單位,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以報考。
第七節 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是什么?
。1)參加我省“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人員;
。2)參加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簡稱“兩項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及以上,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上述(1)、(2)人員離開服務崗位后,享受定向考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務崗位的,期限為2011-2015年,依此類推。
第八節 市、縣、鄉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是什么?
市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參照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執行。縣、鄉兩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第九節 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是什么?
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的人員;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第十節 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考錄試點的范圍和對象是什么?
設區的市范圍內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學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經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錄取進入普通高校學習,且取得全日制大專、本科學歷,應屆畢業或在校期間參軍入伍并已退出現役的人員。
第十一節 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的人員可否報考?
根據《國家教育委員會、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實行統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經商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的人員,三種情況可以報考:
⑴按照國家教育委員會、總政治部下達的軍隊院校從地方招收普通中學畢業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錄取后取得學籍,并且經過軍隊院校培訓合格準予畢業的學員。
、瓢凑湛倕⒅\部、總政治部下達的士兵、干部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錄取后取得學籍,并且經過軍隊院校培訓合格準予畢業的學員。
⑶按照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下達的函授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錄取后取得學籍,并且經過軍隊院校函授培訓合格準予畢業的軍官和文職干部學員。
上述人員,就讀期間為現役軍人的,在報考公務員時須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當年參加國家教育部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的,報考公務員時須提供錄取通知書或招生辦出具的證明。
第十二節 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如何報考?
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浙江省公務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網址:http://www.cscse.edu.cn/ )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同時符合《招考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在浙考生的學歷、學位認證可以委托省專家與留學人員服務中心(電話:0571-88394819)代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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