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公務員考試行測指導:定義判斷題型分析
2013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的筆試時間將于3月16日舉行,在接下來不足兩個月的時間里,考生需抓緊準備復習計劃。本次浙江公務員考試不指定教材,考生如需參考資料,請到公務員教材中心選購2013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復習教材。
定義判斷作為一種主要考評報考者對事物定義內涵的理解和把握能力的基本題型,是公務員考試中基本測試題目。通常情況下,表現為:先給出一個概念的定義,然后再給出一組事件或行為方面的四個選項,要求報考者根據給出的定義,從備選項中選出一個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該定義的典型事件或行為。
在定義判斷的核心知識這一板塊,我們向大家介紹一下關于定義的一些基本知識,讓考生在做題之前,對定義有一個初步的了解。在此,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w.zjgwyw.org)專家要提醒考生的是,下面的知識僅供考生參考,不必花費時間專門記憶。
一、邏輯學中的定義
(一)什么是定義
定義是用簡短精練的語句,通過揭示概念所反映對象的特有屬性或本質屬性,以表明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
例如: Ⅰ. 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
Ⅱ. 國家是階級統治的暴力工具。
Ⅲ. 偶數是能被2整除的整數。
以上三個定義,分別用簡短精練的語句,揭示出概念的內涵。定義Ⅰ明確地揭示出“商品”的本質屬性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定義Ⅱ揭示出“國家”的本質屬性是“階級統治的暴力工具”;定義Ⅲ揭示出“偶數”的本質屬性是“能被2整除的整數”。以上定義,都通過對概念所反映對象的特有屬性或本質屬性的表述,揭示出概念的內涵,從而使人們明晰整個概念。
邏輯學把這些定義叫做真實定義,邏輯學主要研究真實定義。
(二)定義的構成
從以上例子中的定義可見,定義由被定義項、定義項和定義聯項三個部分構成。
被定義項是指其內涵被揭示的概念。例如上例中的“商品”、“國家”、“偶數”就是被定義項。在漢語中,被定義項常常是一個詞或詞組,有時也可以是一個語句。
定義項就是用以揭示被定義項內涵的概念。例如上例中“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階級統治的暴力工具”、“能被2整除的整數”就分別是“商品”、“國家”、“偶數”這三個概念的定義項。定義項常常是一個詞組,有時也可以是一個語句或一組語句。
定義聯項通常是表示被定義項和定義項之間的必然聯系的概念。在漢語中,定義聯項通常用“是”、“即”、“就是”、“所謂……即……”等來表示。
(三)定義的方法
給概念下定義的最普遍的方法是“屬加種差定義法”。
用這種方法給概念下定義具體分為三個步驟。第一,找出被定義項的鄰近屬概念,即找出比被定義概念的范圍更大、外延更廣泛的概念,以確定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對象屬于哪一類事物。一般來說,真包含被定義概念外延的屬概念有幾個,應根據定義的具體要求,確定較鄰近的屬概念;第二,找出被定義項的種差。種差是指被定義項的這個種概念與同屬于其他同級種概念在內涵上的差別,這種差別也就是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對象同其他對象區別開來;第三,把被定義項同屬加種差構成的定義項用定義聯項聯結起來,構成完整的定義。
例如:給“人”下定義,我們首先找出“人”的屬概念是“動物”,確定人是動物這類事物中的一種;然后將人同其他動物相比較,找出人與其他各種動物的本質差別是“能制造和使用工具進行勞動”,這就是種差;最后把種差加上屬概念構成定義項,并用定義聯項把被定義項和定義項聯結起來,構成一個完整的定義:“人是能制造和使用工具進行勞動的動物。”
屬加種差定義方法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被定義項=種差+鄰近的屬概念
注意:屬加種差定義法雖然用得很普遍,但也有它的局限性,哲學范疇和單獨概念都不適用這種方法。
二、語詞定義
除了邏輯學當中所講的真實定義之外,還有語詞定義。
(一)什么是語詞定義
語詞定義是規定或說明語詞的意義的定義。這種定義只是對語詞的意義加以規定或說明,而不是直接對事物特有屬性或本質屬性的揭示;因而它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定義,或者說它是一種特殊的定義。
(二)語詞定義的種類
語詞定義分為規定的語詞定義和說明的語詞定義兩種。
1.規定的語詞定義。
規定的語詞定義就是給一個語詞規定意義的定義。
例如:成年人是指年滿18周歲的人。
“三亂”是指有些地區和部門出現的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現象。
“三個代表”是指中國共產黨必須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發展的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以上定義,分別對“成年人”、“三亂”、“三個代表”這三個語詞的含義做出了規定性的解釋,都是規定的語詞定義。
規定的語詞定義是很有用的。它可以確定一個新語詞的含義; 可以給舊語詞規定新的含義;可以在特定語言環境中給多義詞規定特定含義;也可以給含義模糊的語詞規定明確的含義。所有這些對于提高認識,順利交流思想和提高思維效率都是非常必要的。特別是在科學論著、法律條文、規章制度、合同、條約中,這種定義使用非常廣泛。
2.說明的語詞定義。
說明的語詞定義是對一個已有確定含義的語詞加以說明的定義。
例如: 犢就是小牛。
因地制宜,是指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情況規定適宜的辦法。
烏托邦是希臘語,“烏”是沒有的意思,“托邦”是指地方,烏托邦就是指沒有的地方,也就是不能實現的空想、虛構。
說明的語詞定義是對某個語詞已確定的含義加以說明,目的是為了使人了解,通常也叫語詞解釋。這種方法在詞典和語文教學中廣泛使用,在政府宣傳、科學論著和日常論辯中也經常用到。
三、定義的作用
定義在思維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第一,定義是總結和鞏固認識成果的重要方法。在實踐中,人們對事物及其屬性有了具體認識以后,就可以采用定義的形式,總結和概括對這一類事物的認識。例如,當我們對“知識經濟”有了較深刻的認識后,就用“知識經濟是以高科技產業為支柱產業,以智力資源為首要依托的可持續發展的經濟”這樣一個定義,來總結和鞏固我們對知識經濟的認識。
第二,定義是掌握和傳播知識的重要方法。一切科學知識都是概念構成的體系,我們學習科學知識,就是要掌握這門科學中的基本概念,就需要給這些基本概念下定義。例如,學習哲學,就要了解物質、意識、運動、時間、空間等概念,通過給這些概念下定義,可以幫助我們了解這些概念的內涵,從而更好地掌握和運用這些概念。在向別人傳播知識的時候,在宣傳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令、條例時,也可以通過下定義,以便讓人們理解和接受。
第三,定義有檢驗概念是否明確的作用。在思維過程中,我們使用了許多概念,要檢查我們所使用的概念是否明確,一個辦法就是做出定義。只有我們做出關于某一概念的明確定義,某一概念才算是明確的,否則就是不明確的。例如考試當中要考名詞解釋和對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掌握,這就離不開定義。辯論當中要弄清問題實質,避免無謂的爭論,也要通過定義來明辨是非。
第四,定義有區分事物,指導實踐的作用。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質屬性的,通過定義明確概念,也就能抓住事物的本質,幫助我們區分事物,指導實踐。例如: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過去一直不太清楚,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鄧小平同志總結實踐經驗,明確指出:“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這一定義明確揭示了社會主義的本質,回答了什么是社會主義這一重要問題,對于指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起了重要作用。黨的“十六大”對“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學內涵的全面闡釋,對于我們在新的歷史階段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也有著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
浙江公務員考試網專家技巧點撥—做定義判斷可以用多種方法來解題:
1.尋找定義中的關鍵詞、關鍵句。將定義中的“中心詞”找到,將其作為判斷的依據。
2.將選項代入定義當中,最符合要求的為正確答案。
3.利用“屬”和“種差”來解題。這種方法是指先確定定義中的“屬”項和“種差”項,選項中都符合的,便為最符合定義的選項。一般情況下,遇到一些較難的試題,利用此種方法在選項中一一判斷,往往能夠提高正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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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義判斷的核心知識這一板塊,我們向大家介紹一下關于定義的一些基本知識,讓考生在做題之前,對定義有一個初步的了解。在此,浙江公務員考試網(ww.zjgwyw.org)專家要提醒考生的是,下面的知識僅供考生參考,不必花費時間專門記憶。
一、邏輯學中的定義
(一)什么是定義
定義是用簡短精練的語句,通過揭示概念所反映對象的特有屬性或本質屬性,以表明概念內涵的邏輯方法。
例如: Ⅰ. 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
Ⅱ. 國家是階級統治的暴力工具。
Ⅲ. 偶數是能被2整除的整數。
以上三個定義,分別用簡短精練的語句,揭示出概念的內涵。定義Ⅰ明確地揭示出“商品”的本質屬性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定義Ⅱ揭示出“國家”的本質屬性是“階級統治的暴力工具”;定義Ⅲ揭示出“偶數”的本質屬性是“能被2整除的整數”。以上定義,都通過對概念所反映對象的特有屬性或本質屬性的表述,揭示出概念的內涵,從而使人們明晰整個概念。
邏輯學把這些定義叫做真實定義,邏輯學主要研究真實定義。
(二)定義的構成
從以上例子中的定義可見,定義由被定義項、定義項和定義聯項三個部分構成。
被定義項是指其內涵被揭示的概念。例如上例中的“商品”、“國家”、“偶數”就是被定義項。在漢語中,被定義項常常是一個詞或詞組,有時也可以是一個語句。
定義項就是用以揭示被定義項內涵的概念。例如上例中“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階級統治的暴力工具”、“能被2整除的整數”就分別是“商品”、“國家”、“偶數”這三個概念的定義項。定義項常常是一個詞組,有時也可以是一個語句或一組語句。
定義聯項通常是表示被定義項和定義項之間的必然聯系的概念。在漢語中,定義聯項通常用“是”、“即”、“就是”、“所謂……即……”等來表示。
(三)定義的方法
給概念下定義的最普遍的方法是“屬加種差定義法”。
用這種方法給概念下定義具體分為三個步驟。第一,找出被定義項的鄰近屬概念,即找出比被定義概念的范圍更大、外延更廣泛的概念,以確定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對象屬于哪一類事物。一般來說,真包含被定義概念外延的屬概念有幾個,應根據定義的具體要求,確定較鄰近的屬概念;第二,找出被定義項的種差。種差是指被定義項的這個種概念與同屬于其他同級種概念在內涵上的差別,這種差別也就是被定義概念所反映的對象同其他對象區別開來;第三,把被定義項同屬加種差構成的定義項用定義聯項聯結起來,構成完整的定義。
例如:給“人”下定義,我們首先找出“人”的屬概念是“動物”,確定人是動物這類事物中的一種;然后將人同其他動物相比較,找出人與其他各種動物的本質差別是“能制造和使用工具進行勞動”,這就是種差;最后把種差加上屬概念構成定義項,并用定義聯項把被定義項和定義項聯結起來,構成一個完整的定義:“人是能制造和使用工具進行勞動的動物。”
屬加種差定義方法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
被定義項=種差+鄰近的屬概念
注意:屬加種差定義法雖然用得很普遍,但也有它的局限性,哲學范疇和單獨概念都不適用這種方法。
二、語詞定義
除了邏輯學當中所講的真實定義之外,還有語詞定義。
(一)什么是語詞定義
語詞定義是規定或說明語詞的意義的定義。這種定義只是對語詞的意義加以規定或說明,而不是直接對事物特有屬性或本質屬性的揭示;因而它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定義,或者說它是一種特殊的定義。
(二)語詞定義的種類
語詞定義分為規定的語詞定義和說明的語詞定義兩種。
1.規定的語詞定義。
規定的語詞定義就是給一個語詞規定意義的定義。
例如:成年人是指年滿18周歲的人。
“三亂”是指有些地區和部門出現的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現象。
“三個代表”是指中國共產黨必須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發展的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以上定義,分別對“成年人”、“三亂”、“三個代表”這三個語詞的含義做出了規定性的解釋,都是規定的語詞定義。
規定的語詞定義是很有用的。它可以確定一個新語詞的含義; 可以給舊語詞規定新的含義;可以在特定語言環境中給多義詞規定特定含義;也可以給含義模糊的語詞規定明確的含義。所有這些對于提高認識,順利交流思想和提高思維效率都是非常必要的。特別是在科學論著、法律條文、規章制度、合同、條約中,這種定義使用非常廣泛。
2.說明的語詞定義。
說明的語詞定義是對一個已有確定含義的語詞加以說明的定義。
例如: 犢就是小牛。
因地制宜,是指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情況規定適宜的辦法。
烏托邦是希臘語,“烏”是沒有的意思,“托邦”是指地方,烏托邦就是指沒有的地方,也就是不能實現的空想、虛構。
說明的語詞定義是對某個語詞已確定的含義加以說明,目的是為了使人了解,通常也叫語詞解釋。這種方法在詞典和語文教學中廣泛使用,在政府宣傳、科學論著和日常論辯中也經常用到。
三、定義的作用
定義在思維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第一,定義是總結和鞏固認識成果的重要方法。在實踐中,人們對事物及其屬性有了具體認識以后,就可以采用定義的形式,總結和概括對這一類事物的認識。例如,當我們對“知識經濟”有了較深刻的認識后,就用“知識經濟是以高科技產業為支柱產業,以智力資源為首要依托的可持續發展的經濟”這樣一個定義,來總結和鞏固我們對知識經濟的認識。
第二,定義是掌握和傳播知識的重要方法。一切科學知識都是概念構成的體系,我們學習科學知識,就是要掌握這門科學中的基本概念,就需要給這些基本概念下定義。例如,學習哲學,就要了解物質、意識、運動、時間、空間等概念,通過給這些概念下定義,可以幫助我們了解這些概念的內涵,從而更好地掌握和運用這些概念。在向別人傳播知識的時候,在宣傳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令、條例時,也可以通過下定義,以便讓人們理解和接受。
第三,定義有檢驗概念是否明確的作用。在思維過程中,我們使用了許多概念,要檢查我們所使用的概念是否明確,一個辦法就是做出定義。只有我們做出關于某一概念的明確定義,某一概念才算是明確的,否則就是不明確的。例如考試當中要考名詞解釋和對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掌握,這就離不開定義。辯論當中要弄清問題實質,避免無謂的爭論,也要通過定義來明辨是非。
第四,定義有區分事物,指導實踐的作用。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質屬性的,通過定義明確概念,也就能抓住事物的本質,幫助我們區分事物,指導實踐。例如: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過去一直不太清楚,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鄧小平同志總結實踐經驗,明確指出:“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這一定義明確揭示了社會主義的本質,回答了什么是社會主義這一重要問題,對于指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起了重要作用。黨的“十六大”對“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學內涵的全面闡釋,對于我們在新的歷史階段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也有著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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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尋找定義中的關鍵詞、關鍵句。將定義中的“中心詞”找到,將其作為判斷的依據。
2.將選項代入定義當中,最符合要求的為正確答案。
3.利用“屬”和“種差”來解題。這種方法是指先確定定義中的“屬”項和“種差”項,選項中都符合的,便為最符合定義的選項。一般情況下,遇到一些較難的試題,利用此種方法在選項中一一判斷,往往能夠提高正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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