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為適應我市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和《關于轉發〈嘉興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平委辦〔2008〕21號)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衛生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浙江公務員考試網(http://ww.zjgwyw.org/)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計劃
平湖市第一人民醫院、中醫院等單位招聘事業編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02名(其中平湖市教育局委托招聘校醫1名,詳見附表1)。嘉興港區醫院委托招聘事業編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46名(詳見附表2)。
二、招聘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年齡18至35周歲(1977年5月30日至1995年5月30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取得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5月30日至1995年5月30日期間出生)。
4.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招聘崗位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和工作經歷要求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13年5月30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相關證明材料認定。
7.在2013年5月30日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按社會人員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復審、筆試和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形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原則上由本人到現場報名,本人到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報名。代報人提供報考人員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同時提供委托書、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時間:2013年5月30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報名地點:平湖市衛生局底層會議室。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①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包括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證明)、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嘉興生源(包括縣、市、區)的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醫學類畢業生,須提交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指本人入高校時戶口遷移記錄的戶口簿及復印件)、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②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以及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③在編在職人員報名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1張及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員經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2.領取準考證。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
領取時間:2013年6月5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領取地點:衛生局人事科。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一般不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2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3.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筆試內容為基礎醫學知識及相應專業基本知識。筆試時間: 2013年6月9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人選。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符合條件的面試人員數比例不得低于1:2,不到核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面試前二天,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5.體檢。面試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能列入體檢對象),總成績相等的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面試不合格和總成績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6.考核。考核由市衛生局組織實施。考核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面試不合格和總成績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7.公示。擬聘用人員由市衛生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市衛生局進行調查核實,并將處理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8.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規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13年應屆畢業生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畢業生錄用后實行聘用制。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1年見習期,見習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待遇和各種規定保險。
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在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
未取得相應崗位從業所需的執(職)業資格的聘用人員應在聘用后連續二次參加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否則不再續聘。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安排任何培訓班。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聘有關資料、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請應聘人員務必不要輕信。
4.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試成績、體檢、考核、公示等相關信息將在平湖衛生網站(http://wsj.pinghu.gov.cn/)、平湖市人才信息網站(http://www.phrcsc.com.cn/)。請應聘者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咨詢電話:0573—85267033,85267804
監督電話:0573—85267818
附表:
1.2013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2. 2013年嘉興港區醫院招聘計劃;
3.2013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4.2013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經歷證明。
相關文章
一、招聘崗位和計劃
平湖市第一人民醫院、中醫院等單位招聘事業編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02名(其中平湖市教育局委托招聘校醫1名,詳見附表1)。嘉興港區醫院委托招聘事業編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46名(詳見附表2)。
二、招聘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年齡18至35周歲(1977年5月30日至1995年5月30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取得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5月30日至1995年5月30日期間出生)。
4.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招聘崗位有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和工作經歷要求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13年5月30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相關證明材料認定。
7.在2013年5月30日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按社會人員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復審、筆試和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形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原則上由本人到現場報名,本人到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報名。代報人提供報考人員所需提供的相關材料,同時提供委托書、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時間:2013年5月30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報名地點:平湖市衛生局底層會議室。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①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包括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成績證明)、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嘉興生源(包括縣、市、區)的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醫學類畢業生,須提交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戶籍證明(指本人入高校時戶口遷移記錄的戶口簿及復印件)、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②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以及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③在編在職人員報名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1張及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員經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2.領取準考證。經資格復審合格后,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
領取時間:2013年6月5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領取地點:衛生局人事科。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一般不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2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3.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筆試內容為基礎醫學知識及相應專業基本知識。筆試時間: 2013年6月9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人選。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符合條件的面試人員數比例不得低于1:2,不到核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面試前二天,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5.體檢。面試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能列入體檢對象),總成績相等的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面試不合格和總成績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6.考核。考核由市衛生局組織實施。考核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面試不合格和總成績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7.公示。擬聘用人員由市衛生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市衛生局進行調查核實,并將處理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8.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規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13年應屆畢業生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畢業生錄用后實行聘用制。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1年見習期,見習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待遇和各種規定保險。
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在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
未取得相應崗位從業所需的執(職)業資格的聘用人員應在聘用后連續二次參加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否則不再續聘。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安排任何培訓班。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聘有關資料、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請應聘人員務必不要輕信。
4.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試成績、體檢、考核、公示等相關信息將在平湖衛生網站(http://wsj.pinghu.gov.cn/)、平湖市人才信息網站(http://www.phrcsc.com.cn/)。請應聘者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咨詢電話:0573—85267033,85267804
監督電話:0573—85267818
附表:
1.2013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2. 2013年嘉興港區醫院招聘計劃;
3.2013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4.2013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經歷證明。
平湖市衛生局
點擊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