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海寧市衛生系統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公告
摘要:海寧市衛生系統2014年12月赴溫州醫科大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80名,報名時間: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9:00~12:00時。報名地點:溫州醫科大學茶山校區同德樓廣場。
--原文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9:00~12:00時。
報名地點:溫州醫科大學茶山校區同德樓廣場。
二、招聘計劃
海寧市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80名(詳見崗位條件及計劃表一、二)。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符合招聘崗位所需求的專業、學歷及戶籍要求;
(三)年齡18~35周歲(1978年12月5日至1996年12月5日期間出生);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18~40周歲(1973年12月5日至1996年12月5日期間出生)。
在編在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通過招聘已被確定聘用為事業編制的人員報考時必須取得單位同意。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憑畢業證書(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推薦材料或就業協議書、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對有戶籍要求的崗位,需提供戶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各招聘單位設攤位處公開報名,進行資格審核,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張。每人限報1個崗位。
(二)考試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試)的辦法進行,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內容為專業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時間、地點視現場報名情況安排(初定于12月5日下午進行),面試成績在海寧市人才網、海寧市衛生局網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海寧市人才網、海寧市衛生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為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自明確為聘用對象后30天內須與應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詢電話:0573-87017381、0573-87017315
監督電話:0573-87017301
附件:1.招聘崗位條件及計劃表一
說明:學歷:“本科”為本科及以上,“碩士”為碩士及以上。
2.招聘崗位條件及計劃表二
說明:學歷:“本科”為本科及以上,“碩士”為碩士及以上。
閱讀此文的人還閱讀了
2014年11月浙江公職類招聘信息匯總
相關問題
--原文如下--
海寧市衛生系統2014年12月赴溫州醫科大學
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公告
為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事業單位分類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海寧市事業單位人才緊缺崗位目錄高層次急需人才目錄編制發布辦法(試行)》、《關于公布海寧市2014-2015年度事業單位人才緊缺崗位和高層次急需人才目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用人單位需求,浙江公務員考試網(http://ww.zjgwyw.org/)現就海寧市衛生系統2014年12月赴溫州醫科大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具體事項通告如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公告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9:00~12:00時。
報名地點:溫州醫科大學茶山校區同德樓廣場。
二、招聘計劃
海寧市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80名(詳見崗位條件及計劃表一、二)。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符合招聘崗位所需求的專業、學歷及戶籍要求;
(三)年齡18~35周歲(1978年12月5日至1996年12月5日期間出生);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18~40周歲(1973年12月5日至1996年12月5日期間出生)。
在編在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通過招聘已被確定聘用為事業編制的人員報考時必須取得單位同意。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憑畢業證書(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推薦材料或就業協議書、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對有戶籍要求的崗位,需提供戶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各招聘單位設攤位處公開報名,進行資格審核,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張。每人限報1個崗位。
(二)考試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試)的辦法進行,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內容為專業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時間、地點視現場報名情況安排(初定于12月5日下午進行),面試成績在海寧市人才網、海寧市衛生局網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海寧市人才網、海寧市衛生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人員為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自明確為聘用對象后30天內須與應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詢電話:0573-87017381、0573-87017315
監督電話:0573-87017301
附件:1.招聘崗位條件及計劃表一
崗位條件
|
學歷、專業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在第一批、第二批(不含獨立學院)的相應醫學類專業畢業生;
|
|||||
招聘單位
|
需求專業
|
學歷
|
數量
|
崗位
|
戶籍或生源
|
備 注
|
海寧市人民醫院
|
內科學(心血管方向)
|
博士
|
1
|
心內科
|
不限
|
臨床醫學類
|
內科學
|
碩士
|
1
|
呼吸二科
|
浙江
|
臨床醫學類
|
|
眼科學
|
碩士
|
1
|
眼科
|
浙江
|
臨床醫學類
|
|
皮膚病及性病學
|
碩士
|
1
|
皮膚科
|
浙江
|
臨床醫學類
|
|
中醫學
|
碩士
|
1
|
中醫科
|
浙江
|
|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小兒科
|
浙江
|
|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婦產科
|
浙江
|
|
|
口腔醫學
|
本科
|
1
|
口腔科
|
浙江
|
|
|
海寧市
中醫院
|
中醫兒科學
|
碩士
|
1
|
兒科
|
不限
|
中醫學類
|
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急診科
|
不限
|
|
|
臨床醫學
|
本科
|
3
|
內科
|
不限
|
|
|
口腔醫學
|
本科
|
1
|
口腔科
|
不限
|
|
|
海寧市第二人民醫院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婦科
|
不限
|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產科
|
不限
|
|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外科
|
不限
|
|
|
海寧市第三人民醫院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急診科(內科)
|
不限
|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普外科
|
不限
|
|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婦產科
|
不限
|
|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重癥監護室
|
不限
|
|
|
臨床醫學/眼科學
|
本科
|
1
|
五官科
|
不限
|
|
|
口腔醫學
|
本科
|
1
|
口腔科
|
不限
|
|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皮膚科
|
不限
|
|
|
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
|
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
|
碩士
|
1
|
精神科1
|
不限
|
臨床醫學類
|
臨床醫學
|
本科
|
2
|
內科
|
不限
|
|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婦科
|
不限
|
|
|
海寧市婦幼保健院
|
婦產科學/腫瘤學
|
碩士
|
1
|
婦科
|
不限
|
臨床醫學類
|
臨床醫學
|
本科
|
2
|
婦產科
|
不限
|
|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兒科
|
不限
|
|
|
眼視光醫學/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眼科
|
不限
|
|
|
海寧衛生學校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教師1
|
不限
|
|
合 計
|
|
|
34
|
|
|
|
2.招聘崗位條件及計劃表二
崗位條件
|
學歷、專業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碩士及以上研究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在第一批、第二批(含獨立學院)的相應醫學類專業畢業生。
|
|||||
招聘單位
|
需求專業
|
學歷
|
數量
|
崗位
|
戶籍或生源
|
備 注
|
海寧市人民醫院
|
醫學影像學(診斷)
|
本科
|
2
|
超聲科
|
浙江
|
|
護理學
|
本科
|
5
|
臨床護理
|
浙江
|
|
|
海寧市
中醫院
|
麻醉學/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麻醉科
|
不限
|
|
醫學影像學(診斷)/臨床醫學
|
本科
|
2
|
放射科
|
不限
|
|
|
醫學影像學(診斷)/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B超室
|
不限
|
|
|
護理學
|
本科
|
8
|
臨床護理
|
不限
|
|
|
海寧市第二人民醫院
|
醫學影像學(診斷)/臨床醫學
|
本科
|
2
|
B超、心電
|
不限
|
|
海寧市第三人民醫院
|
麻醉學/臨床醫學
|
本科
|
4
|
麻醉科
|
不限
|
|
醫學影像學(診斷)/臨床醫學
|
本科
|
2
|
B超室
|
不限
|
|
|
醫學影像學(診斷)/臨床醫學
|
本科
|
2
|
放射科
|
不限
|
|
|
海寧市第四人民醫院
|
臨床醫學/精神醫學
|
本科
|
1
|
精神科2
|
不限
|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特檢科
|
不限
|
|
|
護理學
|
本科
|
3
|
臨床護理
|
不限
|
|
|
預防醫學
|
本科
|
1
|
公共衛生科(精防辦)
|
不限
|
|
|
海寧市婦幼保健院
|
麻醉學/臨床醫學
|
本科
|
2
|
麻醉科
|
不限
|
|
醫學影像學(診斷)/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婦科超聲
|
不限
|
女性
|
|
醫學影像學(診斷)/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放射科
|
不限
|
|
|
護理學
|
本科
|
1
|
臨床護理
|
不限
|
|
|
海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預防醫學
|
本科
|
2
|
疾病控制
|
不限
|
|
海寧衛生
學校
|
醫學影像學(診斷)
|
本科
|
1
|
教師2
|
不限
|
|
海寧市海昌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中醫學/中西醫結合
|
本科
|
1
|
中醫科
|
浙江
|
|
海寧市尖山新區(黃灣鎮)衛生院
|
臨床醫學
|
本科
|
1
|
臨床1
|
不限
|
|
中醫學
|
本科
|
1
|
臨床2
|
不限
|
|
|
合 計
|
|
|
46
|
|
|
|
海寧市衛生局
2014年11月25日
2014年11月25日
閱讀此文的人還閱讀了
2014年11月浙江公職類招聘信息匯總
點擊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