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杭州市淳安縣城管協管員招聘公告
摘要:2015年杭州淳安縣城管協管員招聘25人,報名時間: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到3月29日(星期日)下午5時00分止,報名地點:縣城市管理綜合監察大隊綜合科(淳安縣千島湖鎮新安北路46號321室)。
--原文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縣城市管理綜合監察大隊:城管協管員18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6名)
(二)威坪鎮人民政府:城管協管員2名(要求男性)
(三)臨岐鎮人民政府:城管協管員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四)姜家鎮人民政府:城管協管員3名(要求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熱愛城管事業,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和生理缺陷;
(二)具有本縣戶籍或夫妻一方為本縣戶籍,具有中專(含高中)以上學歷;
(三)年齡在18-35周歲(1997年3月31日以前至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要求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五)警校、政法院校法律專業畢業生、退伍軍人優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或有精神病史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4.其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三、報考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到3月29日(星期日)下午5時00分止。
(二)報名地點:縣城市管理綜合監察大隊綜合科(淳安縣千島湖鎮新安北路46號321室)。聯系電話:64813085 15858179455
(三)提交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夫妻一方為本縣戶籍的提供結婚證)、學歷證書、退伍證等證件(原件及A4紙復印件)
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3.報名需填寫《勞務派遣招聘城管協管員報名登記表》,要求填寫內容真實。
四、資格審查
招聘報名資格審查小組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報名資格。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一環節發現報名人員提供虛假資料或有不符合報名條件情況出現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考試、體檢
考試分為面試、體能測試和基本情況考察。
(一)面試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識結構、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協調能力及儀態舉止。面試滿分100分,當場評分,按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入體能測試,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不含60分)者直接淘汰。具體面試地點、時間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二)體能測試
按照浙人社發[2011]208號《轉發關于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要求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共三項:男性,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達標標準參照浙人社發[2011]208號文件執行,三項成績均達標得15分,二項成績達標得10分,一項成績達標得5分,三項均不達標者直接淘汰。
(三)基本情況考察
按照面試70分,體能測試30分的分值計算成績,以1∶3的比例進入考察。考察分值為20分,其中個人基本分為15分,考察組意見分為5分。
(四)總成績計算
考察結束后,按面試60%、體能20%、考察20%計入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參加體檢人員需預繳300元體檢費用。
六、公示和錄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結束后,被錄用人員與淳安縣千島湖鎮恒達勞動事務代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一年,試用期為3個月。不服從分配或者不能按規定時間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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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浙江公職類招聘信息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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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關于招聘城管協管員的公告
因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員,浙江公務員考試網(http://ww.zjgwyw.org/)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招聘崗位:
(一)縣城市管理綜合監察大隊:城管協管員18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6名)
(二)威坪鎮人民政府:城管協管員2名(要求男性)
(三)臨岐鎮人民政府:城管協管員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四)姜家鎮人民政府:城管協管員3名(要求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熱愛城管事業,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和生理缺陷;
(二)具有本縣戶籍或夫妻一方為本縣戶籍,具有中專(含高中)以上學歷;
(三)年齡在18-35周歲(1997年3月31日以前至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要求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五)警校、政法院校法律專業畢業生、退伍軍人優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或有精神病史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被辭退或被開除公職的;
4.其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三、報考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到3月29日(星期日)下午5時00分止。
(二)報名地點:縣城市管理綜合監察大隊綜合科(淳安縣千島湖鎮新安北路46號321室)。聯系電話:64813085 15858179455
(三)提交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夫妻一方為本縣戶籍的提供結婚證)、學歷證書、退伍證等證件(原件及A4紙復印件)
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3.報名需填寫《勞務派遣招聘城管協管員報名登記表》,要求填寫內容真實。
四、資格審查
招聘報名資格審查小組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報名資格。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一環節發現報名人員提供虛假資料或有不符合報名條件情況出現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考試、體檢
考試分為面試、體能測試和基本情況考察。
(一)面試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識結構、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協調能力及儀態舉止。面試滿分100分,當場評分,按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入體能測試,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不含60分)者直接淘汰。具體面試地點、時間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二)體能測試
按照浙人社發[2011]208號《轉發關于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要求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共三項:男性,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達標標準參照浙人社發[2011]208號文件執行,三項成績均達標得15分,二項成績達標得10分,一項成績達標得5分,三項均不達標者直接淘汰。
(三)基本情況考察
按照面試70分,體能測試30分的分值計算成績,以1∶3的比例進入考察。考察分值為20分,其中個人基本分為15分,考察組意見分為5分。
(四)總成績計算
考察結束后,按面試60%、體能20%、考察20%計入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參加體檢人員需預繳300元體檢費用。
六、公示和錄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結束后,被錄用人員與淳安縣千島湖鎮恒達勞動事務代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一年,試用期為3個月。不服從分配或者不能按規定時間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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