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再次報名26日開始
截止25日晚上24時,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資格初審已經結束,26日零時起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以開始網上繳費了,繳費可以通過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繳費入口。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4月2日24時。再次報名時間:3月26日0時-3月31日24時。
浙江公務員考試網(http://ww.zjgwyw.org/)了解到,目前仍有很多考生對再次報考存在誤解,比如有些考生向我們詢問自己在注冊報名階段忘記報考,再次報考時能不能報考,或者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再次報考時能不能修改等,這些都是不可以的。浙江公務員考試網提醒考生注意及時查看審核結果,也對以上問題進行統一回答。
1.未在2015年3月16日0時-3月21日17時注冊報名的人員,能否在3月26日0時-3月31日24時再次報名?
答:不能。注冊報名的時間為2015年3月16日0時-3月21日17時,報考人員在考錄系統(gwy.zjhrss.gov.cn)注冊并選擇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初審不通過人員,在查詢并再次報名中應注意什么?
答:3月26日0時-3月31日24時,已報考人員未通過初審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招錄機關在報考人員報名起2天內完成資格初審。提醒考生在再次報名時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及計劃表,并盡早報名,以提高報考的成功率。
例:某報考人員3月31日12時再次報名,根據公告規定,招錄機關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的4月1日9時進行初審,因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初審結果為未通過。該報考人員由于超出3月31日24時的報名截止時間,不能進行再次報名。
3.請問,報錯崗位了,如果通過初審,還能改崗位嗎?
不能。如果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就不能修改其它信息了,可以開始繳費。如果考生資格初審沒有通過,則可以修改信息再次報考。
4.如果初審未通過,再次報考時有幾次機會,會不會修改信息后還是沒通過就不能報考了?
對于這一問題,招考公告也做了解釋,即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4月2日24時。也就是說如果考生修改個人報考信息后仍未通過審核在有效期限內可以再次修改信息重新報名。因此考生一定要把握好時間,不要在最后關頭錯過報名。就有不少考生反應他們在報名時選在報名截止最后一天,結果由于報名系統訪問量太大造成擁堵導致沒有報上名,現在是萬分后悔。再次報名的考生一定不要犯這樣的失誤。
5.這次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主要有哪些科目?
筆試時間為4月25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1)報考設區的市級以上機關職位的,考試類別為綜合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
下午:14:00-16:30 《申論》(A卷)
(2)報考縣級以下機關職位的(除以下3、4、5款情形外),考試類別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 《申論》(B卷)
。3)報考行政執法類(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系統人民警察和縣級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綜合執法)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 《綜合應用能力》(一)
(4)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崗位2”招考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 《綜合應用能力》(二)
(5)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社區干部招考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 《綜合應用能力》(三)
報考公安、森林警察、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需加試《心理測評》(A卷),考試時間為17:10-18:00。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不計入筆試成績,僅判定達標與否,未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6)各級公安機關招錄特警,時間和科目為: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11:30-12:20 《心理測評》(B卷)
考慮到浙江公務員考試科目的復雜性及特殊性,建議考生選用專門的浙江公務員考試教材復習,特別建議考生最好選擇品牌、口碑都較好的教材,經過對現在市面上的教材從考生評價、實用性、權威性、編寫科學性等方面進行對比后發現,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http://www.chnbook.org/goods.php?id=47)仍是今年備考浙江公務員的主導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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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在2015年3月16日0時-3月21日17時注冊報名的人員,能否在3月26日0時-3月31日24時再次報名?
答:不能。注冊報名的時間為2015年3月16日0時-3月21日17時,報考人員在考錄系統(gwy.zjhrss.gov.cn)注冊并選擇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初審不通過人員,在查詢并再次報名中應注意什么?
答:3月26日0時-3月31日24時,已報考人員未通過初審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招錄機關在報考人員報名起2天內完成資格初審。提醒考生在再次報名時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及計劃表,并盡早報名,以提高報考的成功率。
例:某報考人員3月31日12時再次報名,根據公告規定,招錄機關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的4月1日9時進行初審,因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初審結果為未通過。該報考人員由于超出3月31日24時的報名截止時間,不能進行再次報名。
3.請問,報錯崗位了,如果通過初審,還能改崗位嗎?
不能。如果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就不能修改其它信息了,可以開始繳費。如果考生資格初審沒有通過,則可以修改信息再次報考。
4.如果初審未通過,再次報考時有幾次機會,會不會修改信息后還是沒通過就不能報考了?
對于這一問題,招考公告也做了解釋,即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4月2日24時。也就是說如果考生修改個人報考信息后仍未通過審核在有效期限內可以再次修改信息重新報名。因此考生一定要把握好時間,不要在最后關頭錯過報名。就有不少考生反應他們在報名時選在報名截止最后一天,結果由于報名系統訪問量太大造成擁堵導致沒有報上名,現在是萬分后悔。再次報名的考生一定不要犯這樣的失誤。
5.這次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主要有哪些科目?
筆試時間為4月25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1)報考設區的市級以上機關職位的,考試類別為綜合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
下午:14:00-16:30 《申論》(A卷)
(2)報考縣級以下機關職位的(除以下3、4、5款情形外),考試類別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 《申論》(B卷)
。3)報考行政執法類(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系統人民警察和縣級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綜合執法)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 《綜合應用能力》(一)
(4)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崗位2”招考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 《綜合應用能力》(二)
(5)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社區干部招考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 《綜合應用能力》(三)
報考公安、森林警察、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需加試《心理測評》(A卷),考試時間為17:10-18:00。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不計入筆試成績,僅判定達標與否,未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6)各級公安機關招錄特警,時間和科目為: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11:30-12:20 《心理測評》(B卷)
考慮到浙江公務員考試科目的復雜性及特殊性,建議考生選用專門的浙江公務員考試教材復習,特別建議考生最好選擇品牌、口碑都較好的教材,經過對現在市面上的教材從考生評價、實用性、權威性、編寫科學性等方面進行對比后發現,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http://www.chnbook.org/goods.php?id=47)仍是今年備考浙江公務員的主導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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