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越城區第一批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醫技人員簡章
摘要:2015年越城區第一批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醫技人員62名,報名時間: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報名地點:越城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區馬臻路45號)。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23日,考試無指定教材,復習可參考2015年浙江事業單位考試復習教材。
一、招聘計劃
本次越城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技人員62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有關要求等詳見《2015年第一批越城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醫技人員計劃表》(見附件)。
二、報名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身體健康;
4.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00。
2.報名地點:越城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區馬臻路45號)。
3.報名資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和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有相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還需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工作經歷證明或縣級以上養老保險機構蓋上公章的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考試費用按每科40元收取。
四、招聘辦法
在報名的基礎上,經過筆試、體檢、考察,擇優聘用。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不能開考的,報考該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名。
(一)筆試
應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準時參加考試,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
上午 9:30-11:30 《綜合應用能力(E類)》
下午 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E類)》
本次招考試卷類別為醫療衛生類(E類),由《綜合應用能力(E類)》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E類)》組成,滿分均為100分(如卷面分非100分計算綜合成績時均折算為100分),《綜合應用能力(E類)》占筆試成績的6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E類)》占筆試成績的40%。
其中《綜合應用能力(E類)》由醫學基礎知識和招聘崗位專業知識應用能力兩個部分組成。醫學基礎知識部分占比60%,所有應試人員必答;招聘崗位專業知識應用能力部分占比40%,具體分為中醫臨床、西醫臨床、藥劑、護理、醫學技術、公共衛生管理六個類別,應試人員應根據報考崗位選做相應類別的試題。
(二)體檢、考察、聘用
根據筆試成績,每個崗位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綜合應用能力(E類)》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各科目成績也相等,則另外組織面試。
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5〕65號)執行;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擬聘用對象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依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錄用對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有工作單位的錄用人員,在錄用之前必須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后再辦理錄用手續。
考試大綱及招聘等相關信息可在越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xyc.gov.cn)和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sxychrss.gov.cn)查詢。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2.聘用上崗后,擬從事臨床工作的臨床、口腔、中醫等醫學專業畢業生,將按照《浙江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3.報考人員的戶籍,以2015年4月2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止到2015年4月26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崗位條件中關于戶籍地的要求,對應屆畢業生可以是其現戶籍地,也可以是生源地
4.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部分崗位還需提供學位證書)。
5.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5年4月26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6.越城區計衛局下屬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7.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26日,即30周歲以下為1984年4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79年4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為1974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8.要求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咨詢電話:0575-88365952,88337345,88317036,88376465。
附:《2015年第一批越城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醫技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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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聘醫技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越城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技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公開招聘醫技人員簡章
一、招聘計劃
本次越城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技人員62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有關要求等詳見《2015年第一批越城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醫技人員計劃表》(見附件)。
二、報名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身體健康;
4.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00。
2.報名地點:越城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區馬臻路45號)。
3.報名資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和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有相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還需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工作經歷證明或縣級以上養老保險機構蓋上公章的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考試費用按每科40元收取。
四、招聘辦法
在報名的基礎上,經過筆試、體檢、考察,擇優聘用。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不能開考的,報考該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名。
(一)筆試
應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準時參加考試,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
上午 9:30-11:30 《綜合應用能力(E類)》
下午 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E類)》
本次招考試卷類別為醫療衛生類(E類),由《綜合應用能力(E類)》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E類)》組成,滿分均為100分(如卷面分非100分計算綜合成績時均折算為100分),《綜合應用能力(E類)》占筆試成績的6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E類)》占筆試成績的40%。
其中《綜合應用能力(E類)》由醫學基礎知識和招聘崗位專業知識應用能力兩個部分組成。醫學基礎知識部分占比60%,所有應試人員必答;招聘崗位專業知識應用能力部分占比40%,具體分為中醫臨床、西醫臨床、藥劑、護理、醫學技術、公共衛生管理六個類別,應試人員應根據報考崗位選做相應類別的試題。
(二)體檢、考察、聘用
根據筆試成績,每個崗位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綜合應用能力(E類)》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各科目成績也相等,則另外組織面試。
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5〕65號)執行;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擬聘用對象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依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錄用對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有工作單位的錄用人員,在錄用之前必須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后再辦理錄用手續。
考試大綱及招聘等相關信息可在越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xyc.gov.cn)和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sxychrss.gov.cn)查詢。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2.聘用上崗后,擬從事臨床工作的臨床、口腔、中醫等醫學專業畢業生,將按照《浙江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3.報考人員的戶籍,以2015年4月2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止到2015年4月26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崗位條件中關于戶籍地的要求,對應屆畢業生可以是其現戶籍地,也可以是生源地
4.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部分崗位還需提供學位證書)。
5.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5年4月26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6.越城區計衛局下屬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7.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26日,即30周歲以下為1984年4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79年4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為1974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8.要求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咨詢電話:0575-88365952,88337345,88317036,88376465。
附:《2015年第一批越城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醫技人員計劃表》
紹興市越城區人口計劃生育和衛生局
紹興市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
紹興市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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