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紀委機關選調公務員公告
摘要:中共衢州市紀委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4名,報名時間:2015年5月21日至5月27日。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一、選調人數
公務員4名。
二、選調范圍
面向全市行政機關(含鄉鎮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未滿、鄉鎮選任制公務員未滿服務年限的除外)。
三、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德優良,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口頭表達等能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共黨員,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身體健康;
4.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身份工作經歷;
5.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
6.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選調程序
1.發布信息。2015年5月20日前,通過衢州市公文交換系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qzrls.com)、衢州市人才網(www.qzrcw.com)和市紀委廉政經緯網站(www.lzjw.gov.cn),向社會公開發布選調信息。
2.組織報名。采取個人自薦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凡符合基本條件者可進行自薦,縣(市、區)人員到當地紀委報名,市本級人員到市紀委組織部(市行政中心1011室,聯系電話:3082210)報名。報名時,請隨帶填寫好的《衢州市紀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紙質版和電子版(電子版從衢州市公文交換系統或相關網站上下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時間證明。縣(市、區)紀委和市直機關部門(單位)黨組織也可向市紀委進行組織推薦。組織推薦的,應當征求其本人意見。每個縣(市、區)紀委應當向市紀委推薦(含自薦)6名以上人選,重點應當推薦綜合部門從事綜合文字的或具有鄉鎮基層工作經驗的優秀年輕干部。報名時間:2015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3.基本條件比選。市紀委將對報名人選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歷、學歷、年齡等進行綜合比選,并結合職位要求,按照選調計劃數,以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人選參加筆試(若報名人員不符合職位要求,則相應核減招考職位數,核減情況屆時將及時公告)。
4.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5.面試。筆試結束后,市紀委劃定最低分數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入圍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按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合格分者不能進入考察。
6.考察。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得分,根據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參加考察人選不足1:2的,按實際人數進行考察。市紀委組織人員對考察人選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7.研究確定。根據考察情況,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擇優確定4名擬選調人選(如經考察符合崗位要求的人選少于應選名額的,則酌情核減名額)。
8.體檢。市紀委按照規定組織擬選調人選參加體檢。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情況的可在考察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執行。
9.公示和錄用。擬選調人選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轉任手續。
具體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附件:衢州市紀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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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紀委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市紀委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選調人數
公務員4名。
二、選調范圍
面向全市行政機關(含鄉鎮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未滿、鄉鎮選任制公務員未滿服務年限的除外)。
三、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德優良,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口頭表達等能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共黨員,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身體健康;
4.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身份工作經歷;
5.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
6.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選調程序
1.發布信息。2015年5月20日前,通過衢州市公文交換系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qzrls.com)、衢州市人才網(www.qzrcw.com)和市紀委廉政經緯網站(www.lzjw.gov.cn),向社會公開發布選調信息。
2.組織報名。采取個人自薦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凡符合基本條件者可進行自薦,縣(市、區)人員到當地紀委報名,市本級人員到市紀委組織部(市行政中心1011室,聯系電話:3082210)報名。報名時,請隨帶填寫好的《衢州市紀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紙質版和電子版(電子版從衢州市公文交換系統或相關網站上下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時間證明。縣(市、區)紀委和市直機關部門(單位)黨組織也可向市紀委進行組織推薦。組織推薦的,應當征求其本人意見。每個縣(市、區)紀委應當向市紀委推薦(含自薦)6名以上人選,重點應當推薦綜合部門從事綜合文字的或具有鄉鎮基層工作經驗的優秀年輕干部。報名時間:2015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3.基本條件比選。市紀委將對報名人選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歷、學歷、年齡等進行綜合比選,并結合職位要求,按照選調計劃數,以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人選參加筆試(若報名人員不符合職位要求,則相應核減招考職位數,核減情況屆時將及時公告)。
4.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5.面試。筆試結束后,市紀委劃定最低分數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入圍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按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合格分者不能進入考察。
6.考察。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得分,根據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參加考察人選不足1:2的,按實際人數進行考察。市紀委組織人員對考察人選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7.研究確定。根據考察情況,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擇優確定4名擬選調人選(如經考察符合崗位要求的人選少于應選名額的,則酌情核減名額)。
8.體檢。市紀委按照規定組織擬選調人選參加體檢。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情況的可在考察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執行。
9.公示和錄用。擬選調人選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轉任手續。
具體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附件:衢州市紀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中共衢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5年5月20日
附件
2015年5月20日
衢州市紀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年月 ( 歲) |
( 歲) |
彩色照片 | ||||||||||||
民 族 | 籍 貫 | 出 生 地 | ||||||||||||||
入 黨 時 間 |
參加工作時間 | 健康狀況 | ||||||||||||||
專業技 術職務 |
熟悉專業 有何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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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學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畢業院校 系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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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職 教 育 |
畢業院校 系及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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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及職務 | ||||||||||||||||
身份證號碼 | ||||||||||||||||
學習和工作簡歷 | ||||||||||||||||
縣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情況 |
(請附發表文章復印件) | |||||||||||||||
獎 懲 情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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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 | ||||||||||||||||
主 要 家 庭 成 員 及 重 要 社 會 關 系 |
稱謂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推薦(自薦) 理由 |
推薦單位蓋章(自薦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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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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