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考什么
2015年浙江政法干警考試報名已經結束,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政法干警文化綜合考試大綱有關考查目標的相關內容公布如下,以供廣大考生參考,高效備考。
一、民法學考試大綱及考察目標
1.能夠比較準確地理解民法學基本概念的內涵與外延,較為系統地掌握民法學的基本原理。
2.能夠理解各種基本民事權利,具備在具體社會關系中識別各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能力,并力求準確地表述基本民事權利義務的內容。
3.具備運用民法學理論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具體民事法律問題的能力。
看過考試大綱后,若考生對具體考察內容和知識點仍把握不清楚的話,建議使用2016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來指導自己的復習備考。
二、民法考情分析
本文主要針對本科層次學生分析歷年政法干警考試的考試題型、題量、考試重點等,為大家備考提供指導。
分析歷年政法干警民法考試,題型題量都比較穩定。一般有選擇題、簡答題、論述題和案例分析題,選擇題一般有35道,均為單選,簡答題一般3-4道,論述題1-2道。案例分析題2道。民法考試涉及民法總論、物權、債權、人身權、婚姻家庭、繼承權、民事責任等相關問題。其中,物權、債權、民事責任三部分內容在考試中涉及較多,并且內容相對復雜,常考論述和案例分析,大家在備考時需重點學習掌握,而總論、婚姻、繼承這部分則相對容易,備考時多做練習便可輕松掌握。
三、學習方法
很多同學在備考政法干警時容易陷入一個誤區--背下來就能得高分。誠然,政法干警民法考試中,簡答題和論述題占了很大比重,背是必然的,但僅僅靠死背來獲得高分卻是行不通的,對知識的理解是記憶的前提,也是獲得高分的必經之路。本文就以債權中債的移轉一節來為大家揭示政法干警學習的秘訣。
債的移轉,是指債的主體發生變更,即由新的債權人、債務人代替原債權人、債務人,而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法律事實。債的移轉包括債權讓與,債務承擔及債的概括移轉。
債權讓與,是指不改變債的關系的內容,債權人將其債權移轉于第三人的法律行為。這個概念很書面化,但通過一個例子就很容易理解了。有一天,我在蘋果哥那兒買了50塊錢蘋果,因為忘記帶錢就暫時沒給蘋果哥,也就是我欠蘋果哥50元,即蘋果哥對我享有50元的債權。后來,蘋果哥到香蕉哥那兒買了50元的香蕉,沒錢付賬,想到我還欠他50塊錢,就對香蕉哥說,這50塊錢讓我來付。從此以后,就是我欠香蕉哥50塊錢了,香蕉哥成為了新債權人。蘋果哥將自己的債權轉移給了香蕉哥,這就是債權讓與。現在大家想一下,蘋果哥和香蕉哥之間轉讓的約定需要得到我的同意嗎?不需要,因為對于債務人而言,把錢還給誰都是一樣的,但要注意,債權讓與須通知債務人,因為知道了新債務人,你才能向他還錢。
學習了債權讓與,債務承擔就很好理解了。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移轉給第三人的法律事實。還是剛才的例子。我欠蘋果哥50元,但香蕉哥欠我50元。我對香蕉哥說,我欠蘋果哥那50元,你去幫我還吧。我把欠蘋果哥的債務轉移到了香蕉哥身上,這就是債務承擔。大家想,我和香蕉哥的約定需要蘋果哥的同意嗎?當然需要!因為對蘋果哥而言,他不了解香蕉哥的財產情況,不知道他有沒有能力償還,因此,債務承擔需要經過債權人的同意之后才有效。
下面我們來做一道題:
債權人轉讓債權應當經債務人同意。( )
這是2009年的真題,當時有判斷題這道題型,現在已經沒用了。答案顯然是錯誤的,前面說了,對于債務人而言,還誰的錢都是還,所以,債權讓與只需要通知債務人,二不需要他的同意。
通過這個小知識,相信大家也領悟到了對知識理解的重要性。在備考過程中,大家不妨聯想我們的生活,將生活和知識聯系在一起,因為民法本身就是解決我們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種問題,在聯系的基礎上理解知識,在理解的基礎上加強記憶,高分已經離你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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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備運用民法學理論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具體民事法律問題的能力。
看過考試大綱后,若考生對具體考察內容和知識點仍把握不清楚的話,建議使用2016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來指導自己的復習備考。
二、民法考情分析
本文主要針對本科層次學生分析歷年政法干警考試的考試題型、題量、考試重點等,為大家備考提供指導。
分析歷年政法干警民法考試,題型題量都比較穩定。一般有選擇題、簡答題、論述題和案例分析題,選擇題一般有35道,均為單選,簡答題一般3-4道,論述題1-2道。案例分析題2道。民法考試涉及民法總論、物權、債權、人身權、婚姻家庭、繼承權、民事責任等相關問題。其中,物權、債權、民事責任三部分內容在考試中涉及較多,并且內容相對復雜,常考論述和案例分析,大家在備考時需重點學習掌握,而總論、婚姻、繼承這部分則相對容易,備考時多做練習便可輕松掌握。
三、學習方法
很多同學在備考政法干警時容易陷入一個誤區--背下來就能得高分。誠然,政法干警民法考試中,簡答題和論述題占了很大比重,背是必然的,但僅僅靠死背來獲得高分卻是行不通的,對知識的理解是記憶的前提,也是獲得高分的必經之路。本文就以債權中債的移轉一節來為大家揭示政法干警學習的秘訣。
債的移轉,是指債的主體發生變更,即由新的債權人、債務人代替原債權人、債務人,而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法律事實。債的移轉包括債權讓與,債務承擔及債的概括移轉。
債權讓與,是指不改變債的關系的內容,債權人將其債權移轉于第三人的法律行為。這個概念很書面化,但通過一個例子就很容易理解了。有一天,我在蘋果哥那兒買了50塊錢蘋果,因為忘記帶錢就暫時沒給蘋果哥,也就是我欠蘋果哥50元,即蘋果哥對我享有50元的債權。后來,蘋果哥到香蕉哥那兒買了50元的香蕉,沒錢付賬,想到我還欠他50塊錢,就對香蕉哥說,這50塊錢讓我來付。從此以后,就是我欠香蕉哥50塊錢了,香蕉哥成為了新債權人。蘋果哥將自己的債權轉移給了香蕉哥,這就是債權讓與。現在大家想一下,蘋果哥和香蕉哥之間轉讓的約定需要得到我的同意嗎?不需要,因為對于債務人而言,把錢還給誰都是一樣的,但要注意,債權讓與須通知債務人,因為知道了新債務人,你才能向他還錢。
學習了債權讓與,債務承擔就很好理解了。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部分移轉給第三人的法律事實。還是剛才的例子。我欠蘋果哥50元,但香蕉哥欠我50元。我對香蕉哥說,我欠蘋果哥那50元,你去幫我還吧。我把欠蘋果哥的債務轉移到了香蕉哥身上,這就是債務承擔。大家想,我和香蕉哥的約定需要蘋果哥的同意嗎?當然需要!因為對蘋果哥而言,他不了解香蕉哥的財產情況,不知道他有沒有能力償還,因此,債務承擔需要經過債權人的同意之后才有效。
下面我們來做一道題:
債權人轉讓債權應當經債務人同意。( )
這是2009年的真題,當時有判斷題這道題型,現在已經沒用了。答案顯然是錯誤的,前面說了,對于債務人而言,還誰的錢都是還,所以,債權讓與只需要通知債務人,二不需要他的同意。
通過這個小知識,相信大家也領悟到了對知識理解的重要性。在備考過程中,大家不妨聯想我們的生活,將生活和知識聯系在一起,因為民法本身就是解決我們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種問題,在聯系的基礎上理解知識,在理解的基礎上加強記憶,高分已經離你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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