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平陽縣選聘黨風政風監督員通告
2015年浙江省平陽縣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黨風政風監督員40名,報名時間:12月15日前,報名地點: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關于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黨風政風監督員的通告公布如下。
關于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黨風政風監督員的通告
為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鞏固和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扎實有效推進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根據中共平陽縣紀委常委會議安排,擬在全縣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黨風政風監督員40名,現通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無違紀、刑事犯罪記錄或其他不良表現。
2. 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身體健康,有時間和精力參與相關工作。
3. 關心關注我縣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工作,注重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積極主動反映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問題。
4. 為人正直,有正義感,能嚴守工作紀律,法紀觀念強,在群眾中威信較高。
5. 具有履行職責的其他相關條件。
二、選聘程序
1. 推薦或自薦。由縣紀委(監察局)通過平陽廉政網、《新平陽》、平陽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公告,縣機關各單位或鎮(鄉)可推薦黨風政風監督員,社會各界熱心人士可自我推薦。各單位推薦的黨風政風監督員請填寫《平陽縣黨風政風監督員推薦(自薦)表》,簽字蓋章后,于12月15日前報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自我推薦的社會各界熱心人士,請在平陽廉政網上(http://www.pylz.gov.cn/)下載《平陽縣黨風政風監督員推薦(自薦)表》,于12月15日前發送郵件至電子郵箱pyjwdfs@126.com或郵寄紙質表格至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2. 名額分配。為均衡社會各界人士代表的廣泛性和代表性,現對社會各界代表名額初步分配如下:縣老干部代表3人(由縣老干部局推薦或自薦)、縣人大代表3人(由縣人大辦公室推薦或自薦)、縣政協委員3人(由縣政協辦公室推薦或自薦)、民主黨派及無黨派代表3人(由統戰部黨派科推薦或自薦)、企業家代表3人(由縣企業家協會推薦或自薦)、縣機關單位代表5人(由各單位推薦或自薦)、各鎮(鄉)代表5人(由各鎮(鄉)推薦或自薦)、其他人員5~15人(自認為可以有效、負責任的執行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均可自薦)。
3. 審核審定。由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組織對公開選聘報名人員逐一審核,初擬候選人員名單,報縣紀委常委會議審定,最后在平陽廉政網、《新平陽》公示。
4. 頒發聘書。正式聘任后,頒發聘書和工作證,聘任期為三年。
三、日常管理
黨風政風監督員的工作職責和組織管理,見《平陽縣黨風政風監督員管理辦法》。
聯系人:錢云勤,咨詢電話:63721246,傳真:63732255,手機號碼:13587988028(632222)
中共平陽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平陽縣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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