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晚婚假取消了嗎?“禁止代孕”為啥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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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假取消了嗎?“禁止代孕”為啥刪了?
12月27日下午,為期一周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閉幕會上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反家庭暴力法、反恐怖主義法等多部關涉民生的重要法律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隨后舉行專場新聞發布會,邀請有關方面負責人圍繞這些法案的熱點問題,回答了中外記者的提問。
代孕問題非常復雜需認真論證
修改后的人口計生法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新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在我國推行了數十年的獨生子女政策歸于歷史,“全面兩孩”時代正式開啟。
新法同時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有記者就此提問,這是不是說晚婚晚育假取消了?
國家衛計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回答說,根據中央全面兩孩的政策部署,新法取消了鼓勵晚婚晚育的條款。新規定的確切含義是,無論一孩還是兩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規規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及其他相關的社會福利。
“當前不少男女初婚年齡已經到了25歲左右,初育年齡到了26歲以上,針對這種新的生育情況,國家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而是鼓勵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因為年齡太大,對于母嬰的安全、保健等方面都不利。”張春生表示。
人口計生法修改過程中,有關“禁止代孕”的條款受到人大常委會委員、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然而,最終通過的版本并沒有規定這項內容。
本報記者就此提問:“禁止代孕條款從一開始寫進草案到最后拿掉,經歷了怎樣的過程?這是否意味著中國會適度地放開代孕?”
“提請審議的修正案草案當中,的確是增加了嚴禁以任何形式代孕,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等相關規定。”張春生說:“審議過程中,一些常委委員認為這次修法時間緊,代孕問題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見,進行認真的論證。一些委員也認為,即便寫入法律,代孕可能也難以徹底禁止。因此,表決通過的法律中沒有關于代孕的相關條款。”
張春生還表示:“我們會繼續按照有關行政許可和部門規章的規定,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這個領域的監管,嚴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嚴禁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同時,我們還會進一地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管理,保障正常的醫療秩序,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從預防和制止兩方面解決家暴問題
有記者提問,眾所周知,清官難斷家務事,為什么要以立法的形式介入家務事?
“清官難斷家務事,這句中國的俗語是真實的。因為我國特殊的文化背景、特殊的發展現狀決定了中國家庭關系的特殊性和復雜性,這也成為我們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的難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負責人郭林茂回答說。
郭林茂表示,反家暴法主要從預防和制止兩方面來解決這個問題。在預防方面,法律專設一章從四個方面作了具體規定。在制止方面,法律規定了強制報告、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三個措施,這也是反家暴法的亮點。
法律的這些規定能起什么作用?針對這個問題,郭林茂指出,起碼能起三個作用:一是讓全社會認識到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不能允許的;二是采取一些措施,預防家庭暴力的發生;三是使實施家庭暴力的人得到法律應有的懲處。“整體來說,通過這些行動,最大的作用是促進和諧家庭關系的建立。”他說。
有記者提問,對法律中規定的家庭成員、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應該如何理解?郭林茂解釋說,反家庭暴力法的家庭成員是指姻親、血親及收養形成的法律關系。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員,包括監護、寄養、同居關系等人員之間發生的暴力,嚴格地說不叫家庭暴力。所以在法律附則中規定,這些情況只是參照本法執行。 閱讀此文的人還閱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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