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三季度嘉興市海鹽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80人公告
2016年第三季度嘉興市海鹽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80人公告已發布,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獲悉,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 (雙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報名地點:海鹽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二樓東面(交警大隊大院內)。具體流程見下文:
海鹽縣公安局2016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海鹽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辦法(試行)》(鹽公通[2016]64號)規定,現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80名,主要從事公安特勤崗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公安輔助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
2、工作認真細致、責任心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抗壓能力;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健康身體條件,無精神病史。
二、崗位要求:
1、性別要求:男性。
2、年齡要求:18周歲-35周歲以下,退伍軍人以及持有汽車A照駕駛證、摩托車駕駛證的可以適當放寬年齡。
3、身高要求:1.70以上,裸視4.5以上。
4、學歷要求:全日制高中(中職)以上文化程度。
5、戶籍要求:具有本地常住戶口。
6、退伍軍人、有摩托車駕駛證者優先考慮。
三、工資待遇: 年收入不低于50000元(包含五險一金)
四、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 (雙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海鹽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二樓東面(交警大隊大院內)。
五、招聘程序:按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政審、筆試、體能測試、體檢、公示、辦理錄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報名。退伍軍人需提供退伍證明,持A照駕駛證和摩托車駕駛證報名的需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填寫《海鹽縣公安局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并提供2張近期一寸證件照。
(二)資格審查:對照應聘資格和條件逐個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通過者按《海鹽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辦法(試行)》規定進行政審。應聘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筆試:政審通過者,參加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復習資料)另發。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試:100米跑步、俯臥撐。(評分標準見附件2)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公示:在體能測試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按照《海鹽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辦法(試行)》的規定,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體檢合格的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錄用手續,并與海鹽縣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六、咨詢電話:
海鹽縣公安局政治處:0573-86122808轉分機3685
海鹽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0573-86129062
附件:1.海鹽縣公安局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海鹽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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