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報考政策十問十答
參考往年考試時間,預計2017年浙江公務員報名將于2017年3月份啟動(具體請以公告為準)。目前不少考生對省考的報考政策還是存在著很多疑問,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特整理出十個典型的問題,供考生參考。
1、招考對學歷有何具體要求?
答:(1)本次報考人員的學歷要求為大專以上;(2) 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3)報考省級機關的學歷要求為本科以上。
報考市以下機關的學歷等條件,由各市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根據用人機關招考專業(職位)要求研究確定。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人員可否報考?
答:在規定時間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3、公告中提到的“大專以上”、“兩年以上經歷”是否包括大專、兩年?
答:公告中要求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4、關于“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理解?
答: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具體請向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咨詢。
5、具有較高學歷人員報考學歷要求較低的職位時,如何認定?
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學歷要求較低的職位時,不限生源和戶籍,但須符合該職位所需學歷對應的專業要求。如考生甲具有法律專業的本科學歷和哲學的碩士學歷、學位,那么他可以報考要求法律專業和本科學歷的職位,也可以報考要求哲學專業和本科學歷的職位,但不能報考要求法律專業和碩士研究生的職位。
6、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如何報考?
答: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浙江省公務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網址:www.cscse.edu.cn)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同時符合《招考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在浙考生的學歷、學位認證可以委托省專家與留學人員服務中心(電話:0571-88394819)代為辦理。
7、對考生所學專業有何要求?
考生憑所持學歷證明,根據《職位簡表》中擬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參照當年的浙江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參考目錄確定是否符合擬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對同時要求提供學位證明的職位,如學位證明顯示專業與學歷證明顯示專業不符,以學歷證明顯示專業為準。
8、對報考專業審核有異議時,向哪里咨詢?
答:資格審核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報考人員對專業等問題需要咨詢的可先向其咨詢。對專業等條件的審核有異議的,可以向招錄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核查申請。
9、哪些職位要體能測評,其標準如何?
答: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司法行政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要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要求三個項目均達標,即30歲(含)以下男性為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縱跳摸高≥2.65米;31歲(含)以上男性為10米×4往返跑≤13“4、1000米跑≤4'35”、縱跳摸高≥2.65米;30歲(含)以下女性: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縱跳摸高≥2.3米;31歲(含)以上女性:10米×4往返跑≤14“4、800米跑≤4'30”、縱跳摸高≥2.3米。
10、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答: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當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當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第十條、十一條規定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安、林業、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特別提示:2017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暫未公布。根據浙江公務員考試歷年時間安排,預計2017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發布時間為2017年3月。報名時間預計為2017年3月,筆試時間預計為2017年4月中下旬,歷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共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綜合應用能力》,歷次考試浙江公務員主管部門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需要復習的考生可借鑒參考公務員考試教材中心2017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點擊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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