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嵊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相關事項通知
2017年嵊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相關事項通知已公布,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公布如下:
按照嵊州市公安局、嵊州市金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2017年8月1日發布的《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的安排,定于2017年8月26日上午在嵊州市職教中心組織筆試。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8月26日上午9:00--11:00
二、考試地點
嵊州市職業教育中心2號樓(嵊州市工農三路66號)
三、參考人員
報名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
四、考試題型
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論述題,每個題型占卷面分值20%。
五、考場規則
1.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憑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
2.開始考試20分鐘后,不得入場;開始考試30分鐘后,方可提前交卷、退場。
3.考生應攜帶黑色鋼筆、簽字筆參加考試,開考后考生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4.除規定可攜帶的文具以外,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5.試卷發放后,考生必須首先在答題卡規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鋼筆、簽字筆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座位號,不得做其他標記;聽統一鈴聲開始答題,否則,按違反考試紀律處理。
6.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7.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卷上作答的無效。
8.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吃零食,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否則按作弊處理。
9.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將答題卡和試卷反面放在桌子上,由監考人員收集。不得將試卷帶出考場。
10.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考試紀律和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嵊州市公安局
嵊州市金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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