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舟山市嵊泗縣教育局組團赴浙江海洋大學招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2017年舟山市嵊泗縣教育局組團赴浙江海洋大學招事業編制教師公告已公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5名,報名時間 :2017年11月25日(周六) 下午12:30-16:00,報名地點:浙江海洋大學體育館(舟山市定海區臨城街道海大南路1號)。浙江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公布如下:
嵊泗縣教育局組團赴浙江海洋大學招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服務舟山群島建設,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舉辦2018屆高校畢業生系列專場招聘活動的通知》,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我局決定于2017年11月25日赴浙江海洋大學現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現就相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單位 |
單位 性質 |
招聘崗位 |
招聘 人數 |
專業要求(師范類) |
學歷要求 |
年齡要求 |
其它 |
中學 (含職校) |
全額 事業 |
數學教學 |
1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全日制普 |
1987年11 |
1.戶籍不限 2.歷屆畢業 |
科學教學 |
1 |
科學教育、物理類、化學類 |
|||||
外島小學 |
全額 事業 |
數學教學 |
1 |
數學與應用數學、小學教育 |
|||
科學教學 |
2 |
科學教育、物理類、化學類 |
二、招聘條件
考生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專業等其他條件;
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及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處分期間或雖未規定處分期限,但受警告處分未滿6個月,受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未滿12個月的人員;在人事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人員;
4.有關資格條件或者相關資歷計算截止到2017年11月23日。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
①報名時間 :2017年11月25日(周六) 下午12:30—16:00
報名地點:浙江海洋大學體育館(舟山市定海區臨城街道海大南路1號)
②報名時,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并將填寫好的《嵊泗縣教育局組團赴外現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1,由應聘人員自行打印、粘貼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報考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由應聘人員自行打印)交報名處。
③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隨帶本人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成績單)、普通話等級證書、師范類證明、獲獎證書、自薦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
歷屆生報名時隨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自薦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
④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崗位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經報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如某一崗位符合條件報名人數過多,按學校獎學金獲取數量及等級、是否擔任學生干部、是否中共黨員、社會實踐情況、各類榮譽獲得情況等進行篩選,考試時間、地點由現場報名當天電話通知為準。
在招聘過程的各個環節中,報考人員若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試講相結合的方式。面試、試講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并分別按30%、70%計入總成績。
1.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以及求職動機等。
2.試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完畢,根據“面試成績×30%+試講成績×7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試講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三)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后再出現放棄或不合格情況的,不再遞補。
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計劃數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嵊泗縣教育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的學歷證書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須在工作后二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解除聘用合同。
四、信息發布平臺
嵊泗縣教育局網站(http://www.ssjy.net/),該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嵊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5086282、5088397
點擊下載:附件.doc
嵊泗縣教育局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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