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考報名指導:基層工作經歷是指什么?
社會人員報考公務員考試,都要面臨基層工作經歷認定這一問題。每到報名期間,我們都會收到不少考生發來的提問,咨詢自己的工作經歷是否算基層工作經歷,到底基層工作經歷是如何界定等等。雖然招考公告中有提到,但還是有些考生迷迷糊糊地搞不清楚。為了讓各位考生認清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提早做好報考準備。下面浙江公務員考試網就針對考生的這些疑問展開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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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工作經歷是什么?
根據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解釋,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這句話什么意思呢?具體點解釋就是以下幾點。
1.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經歷是符合基層工作經歷的要求的。
2.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特崗教師、大學生“村官”這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他們的服務基層時間也是計入基層工作經歷的。
5.在私企或是民營企業工作以及創業、靈活就業的經歷都可以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6.大學生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是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的。但是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所以,具有以上情形的都可以算作有基層工作經歷。并不是很多考生誤以為的只有在事業單位或者國企工作才算是基層工作經歷,哪怕你在私企、民營企業或者個體經營的單位工作,只要可以找到相關部門開具證明,并且滿足職位規定的年限要求,也可以報考。考生要是仍然對報考存有疑問,可以在本站的問答模塊提問,我們會繼續進行詳細的解答。
相信看過這篇文章,考生們對基層工作經歷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公告發布之前,充分利用這段時間,一邊學習職位填報的技巧,一邊高效率的加緊復習,從現在開始全力以赴,一切都來得及!備考的考生可參考2019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免費贈送200+課時在線聽課,2萬道題在線刷題、200套真題在線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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