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這幾類人將無緣報考!
2019年浙江公務員考試筆試時間已經確定,有意向報考的考生們除了有條不紊的進行備考復習以外,也要花時間把省考招錄的相關政策搞清楚。雖然省考報考人數逐年攀升,但還是有些人因為自身條件不符合標準而遺憾止步。所以我們在備考工作開始前至少先確保自己是有資格參加考試的,那么浙江公務員招考都有哪些硬性條件呢?下面浙江公務員考試網就結合2018年的考試政策具體講一講不得報考浙江省考的幾種情況,考生可以對照自身實際情況,為報名提前做好準備。
第一類:高校在讀非應屆生
此處的應屆生是指2019年畢業的。
首先,專科在讀非大三應屆生不可報考浙江公務員考試。
其次,本科在讀非大四應屆生不可報考浙江公務員考試,第一學歷為專科的,也不能夠以專科學歷報考。
第三,研究生在讀非應屆生不可以報考浙江公務員考試,也不能以本科學歷進行報考。
第二類: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自2017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開始明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是不可以報考浙江公務員考試的,但是這個里面沒有包括在編的普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如果你不是參公編制,那么在單位允許的情況下,還是可以報考的。
第三類: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這里指的是被辭退的,需要注意的是與主動辭職的不同,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中并沒有明確說明主動辭職不允許報考,這一點很多考生都誤會了。
第四類:現役軍人
“現役軍人”就是軍內在編的具有軍籍的人員。按照規定也是不能報考浙江公務員考試的,如果想報考,必須要在轉業或者退役之后。
第五類: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這一點大家都很清楚,包括在后期的政審環節也是需要出具無犯罪證明的,同時在各級公務員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也是不能報考浙江公務員考試的,需要注意和明確的是,這里沒有說在禁考期內的,而是直接有過此類行為的終身不得報考浙江公務員考試。
提到這個問題,可能還有人會關心自己的親屬中有正在服刑的或者有過刑事犯罪記錄的會否影響自己報考公務員,一般來講,如果是普通的公務員職位,只要求考生本身沒有刑事犯罪記錄,直系親屬或對自己成長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沒有嚴重的刑事犯罪記錄,如果是公安類職位,或者涉密單位,政審會更嚴格一些,甚至連直系親屬有犯罪行為待查的都不能通過。
所謂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自己成長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一般是指被其他親屬撫養長大的。
以上政策參考來自2018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報考政策,待2019年新的公告下來以后,以最新政策為準。考生如果明確自己不在上述禁考范圍內,就繼續你的筆試備考復習吧。雖然考試時間比預計的延后了幾個月,看似是好事,但你的對手也有了更多的時間準備,如果不努力,只會拉開更大的差距!所以從現在開始,就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迎戰省考了。公考之路雖然艱辛,但是只要功夫深,定能取得勝利!
點擊分享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