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取消編制,在職人員將何去何從?
早在2011年4月,國家就確定了一張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共涉及到超過126萬個機構,4000余萬人。該表預計到2015年,中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中國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我國約有126萬個事業單位,涉及到4000多萬的事業單位人員。根據規定:
2018年底前,對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效益好的全部轉企。
2020年底前,對于效益差的企業將全部退出事業單位序列,這部分人將不再占用事業單位編制!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在職人員將何去何從?
1、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
"事"指職能,"編"是編制,"人"是人員,意思是連人帶編一起隨職能整合,職能整合到哪里,人員編制一起調整到哪里。
事業單位整合或者撤銷,其行政類職能劃歸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由于行政機關行政編制總量控制,不能隨職能大批量轉換整合進來的事業編制,機關又不允許混崗混編,使用事業編制,因此,行政類職能整合到機關,原來承擔職能的事業人員和編制,隨職能轉換為行政編制的可能性基本沒有。
只有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公益服務職能剝離整合后,人員編制可以隨同職能整合到新的事業單位,個人身份和編制類型不發生改變。
2、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自主擇業
《機構編制法》頒布實施后,不允許出現法律規定之外的編制類型,再加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將生產經營類職能改企經營,推向社會,因此,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類編制將在2020年底之前撤銷,不再成立和使用。
而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員、合同工、臨時人員等編外管理人員,將按《勞動合同法》規定,領取經濟補償后,自主擇業,或者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
3、臨近退休人員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機構改革中,以提前退休政策為基礎,提出了對臨退休人員的安置方案。提前退休的政策各地執行政策基本統一,都是“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干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特殊工種人員年限可放寬至8—10年。
在機構改革中,雖然目前還沒有關于領導干部恢復提前“退居二線”的說法(領導職數大量減少,退居二線的政策也不是就徹底沒有重新使用的可能),但卻明確提出了“臨近退休人員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高校、醫院不再納入編制管理?
除此之外,想必還有很多人關注的是醫生和教師編制的取消。
2016年,人社部在2016年度第二季度新聞發布會上提出,將“研究制定高校、公立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銜接辦法。”這一工作安排出來,也就表示未來公立醫院和高校將面臨全面取消編制的問題。
所謂“不納入編制管理”,按照人社部的解釋,就是取消事業單位編制,但保留事業單位性質。而之所以要保留事業單位性質,主要是考慮到高校、公立醫院的公益屬性,不能完全推向市場化,還要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在全部取消事業單位編制之后,未來高校和公立醫院將會實行全員合同聘任制。
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在于公益類事業單位
公益類事業單位主要包括:教育、科研、文體、衛生、社會保障、公共安全等。這類事業單位情況比較復雜,需要區分情況、精準施策。
比如,此前熱議的醫療和教育兩個領域。這兩個領域涉及800多萬公立醫院編制人員,230多萬的高校在編人員,占全國事業編人數的三分之一。目前,高校和縣級以上公立醫院正在試點保留事業單位屬性,但取消事業編制的改革。
在全部取消事業單位的編制后,未來高校和公立醫院將實行全員合同聘用制,讓事業單位真正成為干事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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