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該不該發加班費,下個月實施的新公務員法寫明白了
公務員加班到底該不該發加班費呢?長期以來,由于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文規定,盡管很多公務員因為工作性質原因,經常熬更守夜、加班加點,卻不能得到補休,也不能得到補貼,這種狀況的存在,對于那些加班太多的公務員而言,其實也是不公平的。但不管是領導還是普通公務員,過去,由于國家并沒有對公務員加班發補貼作出明確規定,對于這種情況,大家都顯得無可奈何。最新修訂的公務員法,終于對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該不該發補貼,作出明確規定:可以發,但是其實施有條件。
首先,最新修訂的公務員法第82條,首次將公務員加班補助寫入了法條。這就意味著,今后公務員加班,是有機會拿到補貼的。對于這個條文,基層公務員普遍給予了肯定,切實命中了基層的痛點。可以說困擾公務員行業多年的問題,終于得到了明確的解決。
其次,對于公務員加班,在什么情況下才能發補助,新公務員法也有明確規定。按照最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從今年6月起,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首選的解決方案,仍然是給予相應的補貼。也就是說,公務員加班,首先要尋求的是補休,而不是首先尋求補貼。只有在公務員確因工作原因無法補休,才能夠享受國家規定的加班補助。因此,并非公務員加班就可以領補助。如果加班了,就馬上去找財務支取補助,這樣的行為,同樣是違規的。
再次,加班補助多少?很多基層公務員關心的是,加班之后,究竟可以補助多少?對這個問題,可能各地都會有各地的規定,要根據各地的具體規定,才能夠知道補助的額度。一般情況下,各省會針對公務員加班,制定統一的規定,明確補助的幅度。如果一個單位,自行決定加班補助的額度和幅度,也同樣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最后,公務員加班發補助有什么意義?給公務員加班發補助,并不能夠解決公務員加班頻繁的問題,但是,給公務員發加班費,至少可以讓那些經常處于加班狀態的公務員,得到一點經濟補償,能夠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更能夠使他們心理上感覺平衡。從這個角度,公務員加班允許發補助,是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的。
點擊分享此信息:
